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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编排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程课表编排的通知

时间:2013-11-28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为及时完成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课表编排工作,保证任课教师、学生课表安排科学合理,教务处对课表编排进行了阶段性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排课情况介绍
   本次课表编排涉及全校1168位任课教师,教务处已于2013年11月27日完成了下学期跨专业选课课程《大学英语2、4》、《大学物理1》、《高等数学Ⅱ2》、《英语拓展课》及草堂校区所有课程安排,对下学期因公共节假日占用上课时间的课程进行了补课安排,并按学生人数对雁塔校区可上课教室进行了分配。
   计划全部排课工作将于16周结束,同时发放下学期任课教师课表,并开展学生网上选课工作。
   二、院(系)相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院(系)根据任课教师具体要求,对2010、2011级、部分院(系)2012级各专业课程进行课表编排,建筑、艺术学院课表自行编排。
   2.编排前应认真核对教学进度,确保课程进度、课程设计、实习断周准确无误;满足任课教师排课特殊需求,如重点核查多校区授课教师课表,保证通勤时间。
   3.周三、周五7-10节,周六1-4节为2011、2012级辅修专业上课时间,系统中已设定该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专业课程,各院(系)可根据学生辅修报名情况具体安排。排课时还应避开2014年5月1日(第9周四),6月2日(第14周一)五一、端午公用节假日,并对因放假缺课的课程进行补课具体安排。 
   4.课表编排后应注意审核各专业班级的合理性,保证学时安排分布均匀,避免学生在后半学期周学时过少无课可上,避免小教学班占用大教室,造成教室资源浪费。
   
   各院(系)(建筑、艺术除外)课程编排完毕并审核无误后,请于12月5日(第14周四)前将本单位全部任课教师课表打印后送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建筑、艺术学院应保证于12月10日(15周二)前将课程编排完毕。
   三、组织协调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教师课表统筹安排,对上课时间、地点不合理的课程进行调整,并酌情安排通识课程上课时间地点。为保证课表编排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教务处指派专人为各院(系)在排课过程中提供协调组织,具体教室资源分配及具体联系人见附件。 
   课表编排是保证教学环节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直接关系到教师授课质量及学生学习效果,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雁塔校区教室分配及院(系)联系人明细》

教务处
2013-11-28 9:37:13
< 附件>:附件1:附件: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雁塔校区教室分配及组织协调人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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