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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编排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程课表编排的通知

时间:2014-05-28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为及时完成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课表编排工作,教务处对课表编排进行了详细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课表编排总体情况
    本次课表编排涉及全校1268位任课教师,教务处已于2014年5月28日完成了下学期草堂校区课程、雁塔校区公共课程及教师挂牌上课课程的安排,并已对下学期因法定节假日占用上课时间的课程进行了补课安排。建筑、艺术学院课表自行编排,全部排课工作计划于17周结束。
    二、院(系)排课注意事项
    1.各院(系)根据任课教师具体要求,对雁塔校区所有专业的课程进行课表编排。
    2.编排前应认真核对各专业班级教学进度,确保课程进度、课程设计、实习断周准确无误,保证合理,学时分布均匀,避免学生在后半学期周学时过少或提前放假;满足任课教师排课特殊需求,重点核查多校区授课教师课表,保证通勤时间。
    3.下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为第1周一(中秋),第4周三、四、五(十一),第17周四(元旦),排课时应避开,并对因放假缺课的课程进行补课具体安排。
    4.周三9、10节,周五7-10节,周六1-8节为2012、2013级辅修专业上课时间,系统中已设定该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专业课程,各院(系)可根据学生辅修报名情况具体安排。 
    三、院(系)排课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院(系)排课时间:5月29日(第13周四)- 6月6日(第14周五)。
    各院(系)(建筑、艺术除外)请按工作要求将本院(系)雁塔校区课程编排完毕,确保无误,并在截止日期上午12点前将本院(系)开设课程的全部任课教师课表及各年级专业班级课表打印后送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审核。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教师课表统筹安排,对上课时间、地点不合理的课程进行调整,并酌情安排通识课程上课时间地点。
    建筑、艺术学院应保证于6月20日(第16周五)前将本学院课程编排完毕。
    2.组织协调要求
    教务处与各院(系)排课过程组织协调人分配如下:
    王豪(信控),张雪(土木),金倩(环境、冶金),孙永超(材料、文学院),王玉洁(管理、体育),毛晶莹(机电、理学院),如有问题可直接联系相关人员,雁塔校区教室资源分配已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排课时可直接调用。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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