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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西建大教〔2023〕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核改革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321

    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核改革

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科学、严格、规范做好课程考核相关工作,促进学校优良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现对本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产出导向

严格考试管理和加强考风考纪是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做好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要求,统一协调。要从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教育引导相关基层教学组织和任课教师牢固树立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坚持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根据前期教学检查和反馈情况,认真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统筹做好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改革、命题审批、考务组织、考风教育等工作。

二、紧扣课程目标,严把考核质量

1.提高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要围绕课程教学目标,以考核理解能力、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为导向,激发学生独立思考。杜绝单一考核题型,减少偏重知识记忆题型比例,增加综合应用、案例分析等主观非标准答案题目,体现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提高学生学习获得感。各学院应严格把控试卷命题审批流程,夯实命题人责任,至少追溯近三年相同课程命题情况,严格控制试题重复率。

2.抓实过程考核。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习全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过程考核须按照课程教学内容及各环节特点,科学运用多种考核方式,引导学生“稳扎稳打、功在平时、贵在坚持”。过程考核成绩评定既要公平合理,又要有区分度,避免教学班内学生成绩趋同,或与期末考核卷面成绩的相关性有明显差异。对于过程成绩获得90分、A-或优秀等级以上学生人数超过该教学班人数50%的,应在成绩分析时重点说明。

3.深入剖析总结。考核结束后要结合教学实际,深入分析课程考核情况,对过程考核成绩与期末卷面成绩相关性进行自查,客观描述存在问题,重点对后续教学过程改进措施进行总结,避免“走形式、过场子、做样子”或“以点带面、以偏概全、以次充好”,做到“真分析、真反思、真改进”。鼓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对历年相同课程纵向教学班或不同任课教师间横向教学班课程成绩,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找准问题,切实落实持续改进。

三、加强诚信教育,学风带动考风

1.端正考试态度。各学院应结合学风建设工作推进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再次强调考试纪律,结合以往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考试规章制度“讲清、讲细、讲透”。让学生明确违纪作弊带来的严重后果,让学生将考场规则“入脑入心”,让学生坚决消灭侥幸心理,做到“规范在心,落实在行,蔚然在众”。

2.营造诚信氛围。为深入推进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生“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各班级提前了解,认真准备,充分发挥典范作用,营造诚信迎考的良好氛围。

3.做好考前准备。各学院要通过组织课后答疑、成立学习帮扶小组、举办学霸讲坛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精准帮扶。要加强谈心谈话、走访巡查,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四、规范考试组织,建设监考队伍

1.统筹考务安排。本学期2022级、2021级课堂教学将在第19周全部结束,第20-21周为期末集中考试周。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安排在第20周周三-第21周周三(6月28日-7月5日),详见附件。

各学院要在学校考试安排基础上,协调安排其他各门课程考试,预留充足复习时间,避免相同学生考试安排过于集中。6月16日(第18周周五)前应完成教务管理系统本学期课程考试时间、地点设置及监考、巡视网上录入,并确保实际监考、巡视与录入信息一致。已安排人员如确需改动,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变更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关注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账号,以便及时接收相关考务信息。

2.严守保密条例。任课教师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试卷印刷,须本人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送印及领取试卷,领取时要使用专用袋现场密封严禁他人代送代领,防止一切泄题漏题风险。

3.夯实监考责任。各学院应强化监考业务培训,提高监考教师思想认识,明确监考职责。本着“以生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尤其要在考前加强巡查检查、再次向考生重申考试纪律、告知注意事项,考试过程中要加强巡视、警告、检查,不要“应付差事、敷衍塞责、得过且过”。若发生违纪行为或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流程处理,用规范的管理、专业的方式、认真的态度最大发挥育人效果。

4.落实巡查制度。各学院应成立分管院长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深入考场检查学生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强化考场全程巡视,现场随时做好违纪行为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配合监考教师做好考场秩序维护,调查取证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课程考核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导向性功能。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评估认证要求,细化落实课程考核各项内容,切实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组织高质量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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