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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关于开展本科生“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本科生学风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严肃考风考纪,树立优秀典型,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现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学期各学院加强全体在校本科生日常课堂教学秩序、期末考试及课程补考管理组织,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动员,下学期组织“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建设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各学院应各年级专业中宣传创建“学风考风示范班”的重要性、具体方案及建设目标合专业特色及本学期考试安排等实际情况,大力开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及经验交流活动,积极营造优良学习氛围。

2.评选阶段:10月7日-11月10日

1)班级申报:10月13日(第7周周五)前。有意向申请的班级,对照各学院评选要求,将申请表等相应材料(附件1)报学院教学办。

2)各学院评定:10月16日-27日(第8周周一-第9周周五)。学院筛选符合遴选资格班级,召开评选会组织评定,对申请班级的成绩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推荐学院“学风考风示范班”,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等推荐意见材料(附件2)报教务处复审。

3)学校复评:10月30日-11月10日(第10周周一-第11周周五):学校审核各学院推荐班级材料,组织复评,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应以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为单位评选,不含2024届毕业年级、国(境)外交流、国内交流等其他类型学生。

2.参评班级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觉悟高、凝聚力强。参评班级全班学生应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班级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班学生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氛围良好。参评班级应有优良“学风考风示范班”创建方案和实施措施,每位学生应结合个人实际制定清晰的学业发展规划,有明确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全班学生互助互学、良性竞争、共同进步。

3)学业成绩良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的学籍审查工作中,参评班级无学生因学业成绩差受到预警处理。

4)考风考纪优良。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考核及补考中,参评班级无学生因违纪作弊或学术不端,受到学校或学院处理。

3.参评班级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中班级学期考试不及格率低于学院本年级所有班级的平均水平,且班级平均累计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三。

2)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中班级平均累计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高3位次及以上,且四六级通过率高于本年级平均水平。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应坚持透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客观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

2.各学院遴选推荐的示范班数量原则上不高于学院总班级数的10%,可根据本学院学生培养实际,对“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条件提出其他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条件。

3.学校根据申报班级总数进行差额评选,复评时将综合校督导组和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遴选优秀班级。

四、奖励办法

1.获奖班级事迹将通过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作为典型案例在学风考风建设专项活动中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将发放创建经费,奖励获奖班级及相关负责教师。

3.学校将奖励获奖班级每名学生教务管理系统意愿值,用于当学期网上选课或共享自习室预约。

“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是学校优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组织落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潜心向学良好风尚,培养求真务实治学态度,锤炼严谨自律优良学风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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