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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级项目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4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3〕3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级

项目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9号)精神,结合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级项目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数量及申报名额分配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3 年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3-2025 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周期及数量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分为重点、一般项目两类,建设周期均为2年。

1.重点项目:拟立20项左右,资助10000元/项,若获批省级教改项目,则执行省级教改项目经费标准,不再重复资助。

2.一般项目:拟立50项左右,资助5000元/项。

(三)各单位申报名额分配

序号

单位

重点

一般

总数(项)

1

建筑学院

2

3

5

2

土木学院

2

3

5

3

环境学院

2

3

5

4

建科学院

2

2

4

5

材料学院

2

2

4

6

管理学院

2

2

4

7

机电学院

2

2

4

8

冶金学院

2

2

4

9

信控学院

2

2

4

10

艺术学院

2

2

4

11

理学院

2

2

4

12

文学院

2

2

4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

4

14

资源学院

1

3

4

15

公管学院

/

3

3

16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3

4

17

体育学院

1

2

3

其他相关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含各部门、学院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 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3.项目参与人(本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学院或跨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非本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4.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及校级课堂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主持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项目参与人(含主持人)参与本次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三)立项方式和项目管理

1.学院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其他相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学院和相关单位推荐,学校择优立项;学院申报的一般项目由学院根据专业、课程建设实际情况以及限报名额择优立项,学校审核备案;申报学校重点但未获准的项目,学院按照一般项目进行管理建设。

2.学院应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教改项目的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过程管理,特别是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申报教师填写《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一份,留存学院一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由申报单位统一整理后发送至邮箱xjdjcb@163.com

4.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第4周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材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12),联系电话:028-82202286 郝磊,逾期不予受理。

 

五、省级教改项目具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

按照教育厅工作要求,本次学校可推荐的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重点、一般三类类型及专项项目(青年专项、教赛专项)。专项项目中的学会专项由教师自行联系学会进行申报,学校不统一组织。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1.青年专项: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青年专项。项目主持人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3 年9月1 日后出生)。

2.教赛专项:为凝练总结近年来我省参加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成果,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项的教师,可结合参赛课程申报1 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3.学会专项:为发挥相关学会对高校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省高等教育学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陕西省教师发展研究院、陕西省医教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陕西省医学人文教育研究中心、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和西北地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院可结合工作特点单独申报,分别推荐2-4 项。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可推荐8-10 项。

(二)推荐名额

学校本次可推荐本科项目15项(含重点攻关、重点及一般项目三类)、青年专项1项、教赛专项1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合计19项。

(三)推荐程序

学校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均由本次评选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遴选推荐。继续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遴选后,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附件:1.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3-2025 年)

     2.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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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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