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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与调度

关于做好雁塔校区共享自习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相关单位:

雁塔校区东西阶一楼4间共享自习室本学期继续组织自习座位网上预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

1.东西阶一楼共享自习室主要面向有考研诉求的雁塔校区本科生使用。本学期面向建筑学院2020级及其他学院2021级学生。全部自习室座位按学期组织网上预约及抽签,使用期限为一学期。

2.共享自习室网上预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功能进行,本学期预约时间为:3月19日(第4周周二)8:30-3月20日(第4周周三)8:30,中签名单将在1个工作日内于教务处网站公布,并同步反馈给各学院。

3.网上预约按照意愿值优先原则抽签,中签优先级按照意愿值多少排序,意愿值相同情况下随机筛选。初始意愿值为100,对于上学期积极参加教学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意愿值奖励对于以往学期存在未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学生予以意愿值扣减具体数值学生可在个人预约界面查询。

二、考勤管理

1.学生中签后,应在自习前通过自习室门口电子班牌进行签到,正常教学周内周一至周五9-10、11-12节次课前20分钟内应各签到一次,每日按出勤4学时计算,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缺勤签到情况由教务处定期汇总统计。

2.若缺勤学时超过应出勤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由学院另行分配至递补学生,学生预约前应慎重做好学业规划,保证可按时完成签到。递补学生不再进行网上预约及抽签,由学院择优遴选推荐。

三、使用要求

1.中签学生应按照座位序号,对号入座,不得私下调换,不得对外租赁,不得尾随入场。签到时学生须使用本人一卡通刷卡,电子班牌将记录签到人实时图像,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如遇大型考试,共享自习室安排为考场,学生应在考试前清理个人物品,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学生使用自习室时应严格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不得携带饮食、违禁电器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物品,不得破坏教室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

3.个人物品统一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影响公共环境。每日离场前,确保桌面、椅面、台面、地面整洁干净,个人贵重物品即走即拿

4.若学生违规使用自习室,经查情况属实,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若同时违反学校纪律,按相应规定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学校所有教室空闲时间均面向学生开放,学生可通过电子班牌查询教室课表,选择自习时间。图书馆另设有开放自习区域,学生也可按要求入馆自习。本学期图书馆考研自习室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根据个人学业规划,按时参加网上预约,并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习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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