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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相关通知,我校2015届本科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11月13-14日进行,该照片主要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1月13日(第10周周四)在幸福校区艺术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11月14日(第10周周五)在雁塔校区文体馆进行,各专业班级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采集工作组织 1.各院(系)应指定专人按照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见附件1),组织预计毕业生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拍摄。 2.采集图像时学生务必穿着较正规的非蓝色上衣(避免与蓝色背景冲突),不得穿有毛领子的服装,且不得戴耳环、项链、头饰等饰物。 三、收费标准 学校代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收取图像采集工本费15元/人,无法在学校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不需缴费。各院(系)收齐费用后请于11月13日(第10周周四)前存入学校财务处指定帐户,由财务处统一向新华社陕西分社财务中心进行转账支付。 四、注意事项 1.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回校参加图像采集者,务必在2014年12月19日(第15周周五)前,持院(系)开具的介绍信(见附件2)、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前往新华社陕西分社指定补拍点进行补拍,并将取回的照片及时交给所在院(系)教学办。 2.图像采集结束后四十天左右,学生本人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对个人的图像等信息进行核对。发现数据有误者,务必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82202287)进行核实更正。未上网核对的学生照片将无法链接至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系统,今后将无法在网上查询学历证书。 3.往届延长学制的学生中凡已采集过图像信息者不需重复采集,只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下载电子版照片,自行冲印后将纸质版照片(含4张2寸,4张1寸)交所在院(系)教学办。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和颁发,以及后续用于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网上查询。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 2015届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时间安排 2. 毕业生图像信息补拍介绍信(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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