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课程考核 > 正文

课程考核

关于课程考试监考统一使用《教师监考记录单》的通知

时间:2004-12-25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处(室):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课程考试监考工作,要求教师监考必须填写《教师监考记录单》,详细记载考场情况,以保证我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师监考记录单》全校采用统一格式,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格式用计算机打印或用手工填写《教师监考记录单》并在各门课程考试前下发给监考教师,以便监考教师按时到岗监考。课程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教师监考记录单》送交院(系)教学办公室妥善保管。
《教师监考记录单》见附件。


< 附件>:附件1:教师监考记录单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 联系邮箱:jwc@xauat.edu.cn

电话传真:雁塔校区029-82202285 | 草堂校区029-8902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