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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自本学期起,文艺特长生和本科生运动员相关通识课程成绩由校团委、体育系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相关学生奖励加分工作模式进一步简化,具体说明如下: 一、奖励加分工作流程 1.名单确定 每学期开学,由校团委、体育系填写当学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名单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将纸质版表格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表格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由教务处将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名单加入到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相应通识课程选课名单。 2.成绩录入 每学期期末,由校团委、体育系对各类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资格逐一进行审查,评定相应通识课程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对审查未通过的学生,相关通识课程总评成绩按“0”分记,并标注“取消资格”。 校团委、体育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相关通识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作为奖励加分依据。 3.奖励加分 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于下学期开学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课程成绩奖励加分方案》(见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上交校团委、体育系审核。在完成审核后,校团委、体育系将加分方案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奖励加分,不再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审核。 二、本学期奖励加分工作安排 1.校团委、体育系应于3月28日(第4周周五)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供上学期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名单,并完成相关通识课程成绩的录入。 2.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相关通识课程成绩,自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艺特长生/本科生运动员课程成绩奖励加分方案》,于4月4日(第5周周五)前将纸质表格(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或体育系。申请对以往学期课程加分的学生还应附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明。 若学生发现漏登成绩或对成绩有异议,应及时与校团委或体育系进行核实。学生逾期不报、漏报或证明材料不全等,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3.校团委、体育系应于4月9日(第6周周三)前将审定的奖励加分方案等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请校团委和体育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做好本次文艺特长生和本科生运动员奖励加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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