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网上成绩录入及纸质成绩单核查工作,保证下学期开学初补考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
1.本学期网上成绩登录密码已通过教务处短信平台发送至任课教师手机,应妥善保管。
2.网上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课程考试结束后至2016年7月27日(第21周周三)下午14:3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打印功能。
3.为保证工作效率,期末考试录入期间教务管理系统登录页面进行分流操作。其中,教师使用“入口一”、学生使用“入口二”登录。
4.院(系)应提醒教师网上录入成绩时仔细核对,确保所录课程名称、性质、分值配比等无误,并确认每位学生成绩均已正确录入后方可提交。成绩一经提交,不得自行修改。
二、注意事项
1.开课院(系)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核查成绩录入情况,并对照附表的本单位应提交成绩课程,督促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打印相关教学资料、送交纸质成绩单等。同时还应做好相关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及整理工作。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的课程,应经院(系)审核同意后,于7月20日(第20周周三)前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备案,并及时告知学生滞后查询成绩,协调好下学期开学初补考时间等。
3.各学生所在院(系)应督促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学期成绩,督促有不及格课程学生在假期认真复习,按时办理对应课程的补考手续。
4.各院(系)应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查询、打印”-“按班级打印”-“班级成绩汇总表”功能,对本专业学生成绩按班级进行汇总、统计及核查,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全面总结。
成绩录入和纸质成绩单核查直接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对于无故不按时录入成绩的教师,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初予以通报。
附:本学期各院(系)应提交成绩课程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