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复习备考,现将本学期2014-2016级本科生16-19周统考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予以公布。
1.本学期16-19周(2016年12月18日-2017年1月13日)共安排统考课程期末考试32门次,开课学院涉及机电工程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开课院(系)在统考课程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并在教务处网站主页“院(系)专区”栏目公布,相关学生应及时查看。
3.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等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重修学生务必按时参加不及格课程的重修考试,避免错过考试机会,影响按时毕业。考试时务必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重修证等证件。
5.学生应登录教务处网站,及时自查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再次核对本学期应修课程的选课,如仍有不及格课程未选课或应修课程未选课,应及时联系所在院(系),办理补选手续后参加考试。
6.学生因病、因伤住院等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于考前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附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报所在院(系)核实并审批备案,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缓考。
7.学生应自觉抵制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认真学习考试违纪作弊典型案例(见附件2),引以为戒。对于考试期间的任何违纪作弊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通过教务处网站主页“咨询专区”栏目或拨打电话82202287进行举报。
附件:1.本学期16-19周统考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
2.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