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本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考察期间,调阅了除体育系外12个院(系)40门次课程试卷2465份,集中调阅34门次课程试卷1887份、现场调阅6门次课程试卷578份。现将相关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及改进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教务处已将审核评估专家关于试卷反馈的具体意见进行了整理,各门课程具体问题详见附件。主要问题有:
1.试卷命题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科数理性质较强的试卷中,客观题比例偏大,选择、填空题分值甚至达到50%,这与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要求有偏差。
2.试卷答案不标准,标准答案书写不认真,评分标准没给出,评价方法不完善。
3.阅卷评分随意性大,阅卷教师对答案打“√”的题,有的给满分,有的扣分,且扣分不同,但不批注扣分原因。
4.课程成绩涂改过多,未认真复核成绩,某份试卷甚至将卷面得分68分,错给为61分。
5.试卷质量分析不认真,被调阅的某门课程不及格率高达65.08%,但任课教师在试卷分析中仍认为此试题难度适中。
6.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有待加强,如何突出过程考核,从而提升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需要引起关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审核评估专家反馈的意见,各院(系)要结合各门课程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12月30日(第17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1.组织对本单位抽查到的课程进行复查,并对本院(系)开设的其它课程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同时也要对反馈意见中其它院(系)课程的类似问题进行检查。
2.务必关注理科试题文科化现象,审核本学期及以后课程考核闭卷考试试题中填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等记忆性题目分值所占的比例,一般不应超过30%。
3.评分时依据的标准答案应规范正确,评分标准明确。客观题答案应具有唯一性,主观题评分标准须明确“答题要点”或“评分细则”等,并标明各关键得分点的分值。
4.要严格规范组织试卷评阅、试卷复查,避免出现误评、总分统计等错误,确保成绩录入无误。对于成绩评定错误的,务必按要求填报《成绩变更申请表》,及时予以更正。
5.要加强近三年相同课程成绩分析表中所反馈问题的改进,督促教师客观进行试卷分析,逐年改进教学,要根据教学过程、学生卷面成绩、优良率、不及格率等进行成绩分析,如实填写并报送成绩分析表。尤其是卷面不及格率超过20%的课程,务必从教与学两方面认真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6.试卷分析将逐步实现网上填报,成绩分析表中的相关内容将逐步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选课及督促学生改进学习方法等的重要依据。
7.任课教师务必将学生平时成绩、取消课程期末考核资格名单在考前向学生公布,在进行命题审批时,同时向院(系)提交平时成绩管理考核登记表。鼓励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行教学全过程考核。
三、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
为切实提高课程命题质量,改进课程考核资料(含试卷)中发现的问题,从下学期开始,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将由原来的按学年进行调整为按学期进行。下学期将集中对本学期考试课程的命题、试卷分析等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各院(系)请提前做好以下材料的归档整理。
1.课程考核资料(含试卷)目录,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学任务数据的基础上加工,对于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试卷”的课程要注明命题方式、阅卷方式等。
2.各门课程命题审批表、A/B卷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各门课程成绩分析表,对于学生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超过20%的课程,应在成绩分析表中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且有明确的改进措施。
各院(系)务必组织对本学期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将以上材料于2017年3月17日(下学期第3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学校将组织对考试课程命题、试卷分析等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同时抽查部分试卷的评阅情况。
课程考核资料是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等的重要检查内容。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把命题质量关,加强试卷分析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持续改进作用,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