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严肃校风校纪,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截至5月底)考试违纪作弊的17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等处分。处分情况如下:
一、处分决定
给予卢大江、余洋、蔡祥、徐洲、左可胜、陈子豪、戴瑞东、高文银、王少聪、齐凯航、成国玮、刘波等12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一年,自违纪作弊事实确认当月起计算。察看期未满已毕业的学生,视为从离校之日起自动解除留校察看。
给予陈曦、高杨勃、刘瑶、高睿阳等4名学生记过处分。
给予田小龙严重警告处分。
二、统计分析
按院(系)统计,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7人、管理学院1人、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4人、机电工程学院2人、材料与矿资学院1人、理学院1人、艺术学院1人。
按年级统计,2012级(2016年延期毕业)1人、2013级9人、2014级4人、2015级2人、2016级1人。
按时间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14人、期末考试3人。
按原因统计,携带手机6人、夹带材料10人、其他违纪作弊行为1人。
附件:相关学生基本信息和违纪作弊情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