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课程考核 > 正文

课程考核

西建大〔2017〕132号:关于给予卢大江等17名学生纪律处分的决定

时间:2017-06-13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严肃校风校纪,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截至5月底)考试违纪作弊的17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等处分。处分情况如下:

一、处分决定

给予卢大江、余洋、蔡祥、徐洲、左可胜、陈子豪、戴瑞东、高文银、王少聪、齐凯航、成国玮、刘波等12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一年,自违纪作弊事实确认当月起计算。察看期未满已毕业的学生,视为从离校之日起自动解除留校察看。

给予陈曦、高杨勃、刘瑶、高睿阳等4名学生记过处分。

给予田小龙严重警告处分。

二、统计分析

按院(系)统计,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7人、管理学院1人、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4人、机电工程学院2人、材料与矿资学院1人、理学院1人、艺术学院1人。

按年级统计,2012级(2016年延期毕业)1人、2013级9人、2014级4人、2015级2人、2016级1人。

按时间统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14人、期末考试3人。

按原因统计,携带手机6人、夹带材料10人、其他违纪作弊行为1人。

 

附件:相关学生基本信息和违纪作弊情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年6月7日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 联系邮箱:jwc@xauat.edu.cn

电话传真:雁塔校区029-82202285 | 草堂校区029-8902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