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9〕17号
{C}{C}{C}
关于加强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已陆续展开,各门课程的结课时间以课表安排为准,其中2018、2017级理论课程在第17周周四全部结束,第17周周五-第18周周四为期末集中考试周。为保证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做好各门课程期末考试组织,严格考风考纪,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要求
学院应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对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的比例。要深入推进多元化课程考核,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1.各学院应深入推进加大过程考核,组织对加大过程考核模式改革课程的教学及成绩评定等进行分析,强化过程考核效果,加强过程考核资料的管理,总结好的做法,并在其他课程教学及考核中逐渐推广应用。本学期已遴选加大过程考核模式改革的考试课程信息详见附件1。
2.各学院要避免相同学生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安排的考试过于集中。安排有期末考试的课程应在结课后2周内进行考试,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其他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统筹安排后在考前1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考风考纪教育
在校内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中,均发现有作弊组织组建QQ群收取学生费用集体作弊。目前各学院均有学生由于考试违纪作弊受到严重处分,甚至开除学籍!在以往受处分学生中,因考试夹带材料、携带手机的占绝大多数。
1.各学院应结合学风建设工作推进,开展考风考纪警示及诚信教育,提前制止学生可能违纪作弊的侥幸心理,使学生能真正认识到违纪作弊对个人学业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后果。
2.各学院要结合学校近日发布的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处分文件及诚信考试倡议书,通过以往违反考试纪律导致不授予学士学位、开除学籍等典型案例,警示学生深刻认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危害性。
3.各学院要提前告知学生参加课程考试一律不准携带手机、书包等进入考场。若已携带,必须将手机关机后装入书包,集中放置在考场教室外区域。考前要认真检查个人座位窗台四周及抽屉、口袋等清洁,确保未携带手机、考试材料、书本等。
三、监考教师培训
在开学初补考及近期专业课期末考试中,发现有试卷命题不严谨、监考教师迟到或未严格履行职责及疑似试卷泄密等问题。在期末考试中,有教师由于监考过程未认真履行职责、使用手机等被学生投诉,或由于监考迟到等受到教学事故处理。
1.各学院务必在广大教师中开展监考培训,更新监考(巡视)通知单内容,明确监考职责等,使监考教师能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考前再次重申考试纪律,在黑板书写相关警示内容等,严格考试管理,可有效制止学生可能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2.所有任课教师均应履行监考任务,在考试中佩戴监考牌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务必关闭手机,更不得使用手机!监考过程不得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3.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应禁止学生将手机、书包等带入考场!考前务必重申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书写考试违纪作弊警示内容,同时提醒学生检查座位周边等区域,确保未携带手机、携带考试相关材料等。
4.监考教师应履职尽责,考前应编排学生座位,学生须在考场教室过道相邻座位就座。位置试卷发放后,应要求学生认真阅读试卷首页左侧诚信考试承诺,并做好诚信签名。
四、监考配备及巡视安排
要充分认识目前的考试环境,有作弊组织参与学校课内考试,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淡薄,缺乏对考试违纪作弊的敬畏心理,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进行考试违纪作弊等现象屡禁不止,使用手机、夹带等考试违纪作弊受处分学生人数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
1.各学院务必在所有考试课程中增加配备监考人数,并可视情况申请在考场设置屏蔽仪,成立考试巡视工作组,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应深入考场检查课程考试及考风考纪等。
2.原则上1个教室不得安排超过2个考场(60人左右)的考试。对于容纳1个考场(30人左右)的教室,应配备1名主监考和1名副监考,对于容纳2个考场的教室,应配备1名主监考和2名副监考。
3.加强各门课程考试检查,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重点检查各考场准备、监考履行职责、巡视人员到位等,及时处理突发事情,确保考场秩序,直至开考后20分钟考试正常进行后方可离开考场。
4.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应成立考试巡视工作组,学院领导也应深入考场进行课程考试巡视检查。针对重点课程的期末考试,要加强巡视人员配备。
五、考试命题、密封阅卷及试卷装订
各学院要以通报的教学违规事件为戒,结合专业评估认证要求,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管理、密封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考核资料归档等各环节工作。
1.严格命题审批,推进教考分离,也可遴选部分课程引入校外第三方命题。同时要加强命题及试卷送印过程的保密管理。
2.学院可指定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试卷送印工作,由印刷部门对接专门人员上门取卷和送卷等。任课教师在送印及领取试卷时应持有效证件,严禁由研究生等非指定人员代领试卷。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本学期所有课程均应做到密封阅卷,通识核心课程及安排在期末集中考试周考试的课程,应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密封试卷。其他课程试卷密封由学院统一安排,也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密封,确保在密封状态下评阅试卷。
4.试卷评阅结束应对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相关性进行自查。加强试卷分析,尤其应对同一门课程多名任课教师的教学班及各学院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切实改进教学,及时发现并反馈学生学习过程存在的问题等。
5.各学院可结合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等,进一步细化本学院课程考核资料的装订、归档材料、封皮等具体要求,尤其是过程考核资料的归档。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制作监考(巡视)通知单、监考(巡视)牌等,学校将予以经费支持。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提前公布2020届预计本科毕业生各专业的毕业要求学分,督促学生提前排查个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准的各类课程学分等,并按时参加相应课程考核。同时要加强对学业警示、试读学生的精准督导,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分学期学习计划,督促其按时参加重修课程考核等。
2.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在考前审查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并按规定公布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同时要及时审核汇总学生请假及教师考勤记录等,汇总本学院学生旷课累计学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于7月10日(第19周周三)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学院务必将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务组织,做好跨校区考务人员乘车清点组织。学院考风考纪教育安排、监考(巡视)通知单格式应于6月10日(第15周周一)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学校将从监考教师佩戴监考牌、密封阅卷、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考场巡视检查、未携带考试证件学生人次、主动报送并按规定处理违纪作弊学生、监考教师被举报违规等方面对学院考试管理规范性及考风考纪教育效果进行考核,并结合加大过程考核模式改革、考试院改革、自查整改落实等方面评价学院年度本科生培养考核得分。
附件不下发文字版,电子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加大过程考核模式改革课程情况汇总
2.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