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教务处将于第2-4周在两校区进行现场办公,集中进行本科生网上选课核查确认,为学籍异动学生办理相应手续,并解答相关疑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选课核查确认安排
1.处理类型
以下几类学生可对个人课表及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咨询,教务处将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已选课程进行调整:
①以往学期转专业学生->核查原专业课程学分认定,新专业补修课程情况,咨询毕业资格审查情况。
②以往学期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核查降级后需随低年级修读课程及后续个人学业安排,调整已选课程,并对降级学生进行无效成绩处理。
③漏选本学期及以往学期必修课程的学生->根据漏选课程情况,予以补选。
④大三(建筑学院大四)漏选本学期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全校统考课程由院(系)组织进行重修,学生无需选课,可现场进行确认。
⑤个人课表确有冲突的学生->核查冲突原因,调整课表。
其他对个人课表、学业完成情况及教务处网站使用等存在疑问的学生,均可进行现场咨询,逾期视为确认选课结果,不再予以调整。
2.学生办理流程
①填表: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退选或补选课程申请表,填写左右两联“*”号标记信息,提交所在院(系)审核。
②现场办理:携带院(系)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到现场办理网上选课调整,领取回执联至任课教师处报到,由任课教师修改点名册后,选课调整即办理完全。
3.院(系)相关工作
①督促学生在网上核查个人课表,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集中办理。
②审核学生退补选申请原因及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向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明。
二、学籍异动网上手续办理
1.相关要求
①复学学生应在第3周前办理完全,保证后续学习。
②降级试读和延长学制学生应在第3周前提出申请,逾期当学期将不再办理,达到试读规定学生只能跟班试读,无申请课程成绩无效的机会。
2.学生办理流程
①填表:符合条件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完全后,连同诊断证明等,提交院(系)审核。领取成绩单,确认申请表中编班、承诺、家长签字、退补选及无效课程等填写无误。
②现场办理:携带申请表、成绩单到现场办理学籍信息网上变更后,领取手续单前往其他部门办理。将手续单交回院(系)后,学籍异动即办理完全。
3.院(系)工作
①提前摸排学生复学及达到学籍处理规定等情况,督促学生及时申请,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集中办理。
②审核学生申请表等,将申请表下方告知记录填写完全并签字,一份发放学生,一份院(系)留存。
③填写《学籍异动审核表》,连同学生诊断证明、办理完全的手续单等,于学期19周周三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归档备案。
三、现场办公时间地点
校区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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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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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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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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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周每周二、五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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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周每周四
10:00-12:0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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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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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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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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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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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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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2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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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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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临时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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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