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证教师挂牌上课,学生跨院(系)选课等课程选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下学期在籍本科生网上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1.自本学期起专业选修课程、辅修课程提前选课,各院(系)须根据学生选课结果停开相应课程、编排课表。网上选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自6月16日(第16周周五)开始,第二轮暑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2017级新生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二、特别说明
1.所有学生网上选课前须完成相关教学管理知识在线测试,了解学校相关教学规定,全部回答正确后方可选课。
2.本学期已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应随拟转入专业参加本次网上选课,其学籍将在选课前暂时变更至转入专业,待选课结束后恢复至原专业,教学班涉及到转专业学生的任课教师,应在7月10日(第20周周一)后打印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
三、院(系)工作
1.院(系)应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开展集中选课指导活动,指导内容包括:
(1)提醒学生按时缴费注册,如有困难可办理缓缴并开通选课绿色通道,无故不缴费选课无效。
(2)解读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学生选课前进行管理知识在线测试。
(3)指导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个人账号,在个人主页“截止目前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栏目中查看学业完成度,在“通识课程学分实时统计”栏目中核查个人截止目前已获得通识学分情况,在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统计”栏目中核查个人不及格课程。重点指导2014级、建筑学院2013级及学籍异动学生,合理制定选课计划,保证不及格课程及时重修选课、必修课程全部选课并修读,选修课程获准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
(4)审查本学期已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已修读课程情况,协助其明确下学期应补修课程,审核认定原专业相近课程学分,将附件2汇总表在2017年6月30日(18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挂牌上课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调整,专业课程由转入院(系)调整。
(5)土木、机电等开设“N选一”形式选修课程的学院,还应提前向学生公布相关课程选课要求,避免选课冲突。
2.为方便学生了解挂牌上课课程的任课教师,各院(系)尤其是文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组织相关教师提供个人简介,在2017年6月23日(17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选课前教务处将以网站专题、微信等形式向学生公布。
3.网上选课期间学校将进行学生选课现场咨询及集中解答。院(系)应通知学生,尤其是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核查或咨询。
(1)咨询时间:6月22、29日(第17、18周周四)
(2)咨询地点:草堂校区综合楼112办公室,雁塔校区南院行政楼212办公室。
院(系)应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各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逾期无特殊原因不再受理学生退、补选。另外还应督促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初第1周开课前,核对教学班选课人数,打印点名册,做好授课准备。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在籍本科生修读课程选课手册
2:2016级(2015级拟转入环境4名)转专业学生需补修/认定课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