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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雁塔校区共享自习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公共教室“智能+”整体改造工作安排,雁塔校区东西阶一楼已建成共享自习室4间,共280座,为加强智能化管理,避免资源浪费,助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

    1.东西阶一楼共享自习室主要面向有考研诉求的雁塔校区本科生使用。秋季学期面向毕业班学生,春夏学期面向四年制大三学生及五年制大四学生。本学期面向建筑学院2018级及其他学院2019级学生。全部自习室座位按学期组织网上预约及抽签,使用期限为一学期。

    2.共享自习室网上预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功能进行,本学期预约时间为:10月11日12:00-10月12日12:00,中签名单将在2个工作日内于教务处网站公布,并同步反馈给各学院。

 

    3.网上预约按照意愿值优先原则抽签,中签优先级按照意愿值多少排序,意愿值相同情况下随机筛选。初始意愿值为100,自下学期起若学生以往学期存在未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意愿值将相应扣减。

    二、考勤管理

    1.学生中签后,应在自习前通过自习室门口电子班牌进行签到,正常教学周内周一至周五15:40-16:00、19:10-19:30应各签到一次,每日按出勤4学时计算,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缺勤。签到情况在学校数据管理中心定期汇总统计。

    2.若缺勤学时超过应出勤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由学院另行分配至递补学生,学生预约前应慎重做好学业规划,保证可按时完成签到。递补学生不再进行网上预约及抽签,各学院重点在已通过“本硕一体化”、“萃英计划”考核学生或其他品学兼优学生中遴选推荐。

    三、使用要求

    1.中签学生应按照座位序号,对号入座,不得私下调换,不得对外租赁,不得尾随入场。签到时学生须使用本人一卡通刷卡,电子班牌将记录签到人实时图像,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

    2.学生使用自习室时应严格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不得携带饮食、违禁电器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物品,不得破坏教室设施、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

    3.共享自习室与学校图书馆考研自习专区座位统筹分配,同一学生不重复分配座位资源。如遇大型考试,共享自习室安排为考场,学生应在考试前清理个人物品,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若学生违规使用自习室,经查情况属实,座位使用资格将被收回,若同时违反学校纪律,按相应规定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学校所有教室空闲时间均面向学生开放,学生可通过电子班牌查询教室课表,选择自习时间。图书馆另设有开放自习区域,学生也可按要求入馆自习。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根据个人学业规划,按时参加网上预约,并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习教室。

 

                       教务处  学生处  网信处  总务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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