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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2015-09-23    点击数:    来源:

             西建大〔201569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热情,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加强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评选对象为本学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在职主讲教师。每学年评选优秀主讲教师奖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基础课教师20名,专业课教师40名。基础课是指跨院(系)面向不低于3个专业开设的公共平台课和通识课。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教书育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坚持以生为本,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思辨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在人才培养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关心爱护学生,得到广大学生的广泛赞誉,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成绩优良。

4.讲课效果得到督导、同行、业务主管等的好评。

5.近三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未受过党政违纪处分,未发生过违法乱纪等事件。

6.本学年内理论授课计划学时在32学时以上。

三、评选方式

优秀主讲教师奖的评选以学生网上投票、学生评教为主,综合参考督导、同行、业务主管等听课、教学专项检查及院(系)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意见,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推荐。学生每学期在网上进行投票,在所有为其授课的教师中推选优秀主讲教师奖候选人。学校综合两学期投票结果,统计出每位主讲教师的评优率,即投选该教师的学生数量与参加投票学生数量的比率。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院(系)第一轮入围教师,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

各院(系)第一轮入围教师的人数,参考本学年院(系)开课门次在全校所占比例及总体评教成绩,按教师评优率高低排列顺序确定;在评优率相同的情况下,参评学生多的教师优先。

2.综合评价。按学生评教成绩对第一轮入围教师进行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各院(系)第二轮入围教师。

3.院(系)评议。依据教学专项检查、同行听课、业务主管听课、承担教学任务等方面反馈的信息,院(系)对本单位第二轮入围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按照1:1的比例确定第三轮入围教师。

4.督导审核。督导组结合日常听课、教学专项检查等方面情况,对院(系)推荐的第三轮入围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候选人。

5.教学委员会投票表决。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得赞成票数不低于参会人数2/3者,可获得本学年优秀主讲教师奖,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学校将对优秀主讲教师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人,同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评选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体系。

六、其它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西建大教字2012024)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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