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做好暑期本科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实习教学质量与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暑期实习工作规范、安全、有序推进,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科学统筹实习安排,强化实习全程督查。所有外出实习活动均须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学院依据专业培养方案与实习大纲,选配优质指导教师,统筹实习动员、指导、考核全流程工作。实习前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工作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学院应建立常态化实习检查制度,定期前往实习地点开展巡查,实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保障各项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2.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全维度安全管理。学院要将师生安全稳定作为外出实习的底线,全方位抓实抓细安全管理各项举措。学院应在外出实习前为每名学生购买保险,签订《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坚决预防极端天气、机械伤害、电气事故、溺水触电等意外风险,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3.强化实习培训,严格实习管控。学院应在实习前开展实习动员,重申指导教师职责与学生纪律要求,对实习任务、内容安排及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说明。实习期间要与实习单位共同把关各教学环节,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教学要求、企业规范和实习纪律,严禁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队。实习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及实习单位。
4.规范外出实习审批,抓实分散实习管理。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个人外出实习,严禁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实习。对于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应按规定办理外出实习审批手续,并为其指定校内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定期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及实习动态,确保实习工作有序进行。
学院须高度重视暑期实习工作,强化组织统筹,做好动员部署与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实习安排,保障实习任务顺利落地。请各学院于7月14日(第20周周二)前将本单位暑期外出实习情况报送至本科生院备案,暑期实习情况应于9月25日(下学期第4周周五)前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填报。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暑期本科生实习情况表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