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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惩公告

学生奖惩公告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快速处理通报(九)

时间:2026-07-16    点击数:    来源:

王**,学号2402010511,男,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24级06班学生,2026年5月31日上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携带纸质材料但未涉及考试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郭**,学号2402010607,男,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24级02班学生,2026年5月31日上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携带纸质材料但未涉及考试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王**,学号2405010222,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24级02班学生,在2026年6月22日上午的《材料工程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宋**,学号2305010509,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23级02班学生,在2026年6月26日上午的《材料工程设备》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宋**,学号2001040125,男,建筑学院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2020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0日《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建筑学院一名城乡规划专业2024级02班学生,在2026年7月10日《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试读期间从重处分,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霍**,学号2409100126,男,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0日下午的《大学英语4》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王*,学号2506020222,男,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25级02班学生,在2026年7月10日上午的《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管理学院一名工程管理专业2023级03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A2》课程考试中,利用现代化手段传递和接收考试信息,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朱**,学号2303020132,男,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024级04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Ⅰ-A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陈**,学号2306030121,男,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23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A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涂**,学号2418010103,女,安德学院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A2》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涉及考试内容,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冶金工程学院一名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Ⅰ-A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试读期间从重处分,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冶金工程学院一名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2021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课程考试中,利用现代化手段传递和接收考试信息,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范**,学号2502010126,男,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25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徐**,学号2316010413,女,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23级03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上午《高等数学Ⅰ-A2》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李**,学号 2410030820,女,艺术学院艺术与科技专业2024级02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高**,学号2409010423,男,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人工智能专业2024级04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李**,学号2409100327,男,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2024级03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徐**,学号2409060430,男,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24级04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张*,学号2415020121,男,公共管理学院城市管理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吕**,学号2407010117,男,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杨**,学号2407010406,女,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24级04班学生,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党**,学号2408090326,男,冶金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24级02班学生,在2026年7月14日上午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李**,学号2408090213,男,冶金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4日上午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林*,学号2408090124,男,冶金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24级01班学生,在2026年7月14日上午的《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第二次考试违纪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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