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微专业开办单位:
为保证微专业课堂教学质量及学生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证书数据准确,避免出现诸如学生已确认放弃修读微专业产生课程“0”分、选修课程批量添加学生名单但非学生本人意愿修读产生课程“0”分等情况,请注意对照微专业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录取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实:
1.学生微专业选课名单是否均为W开头学号;
2.放弃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微专业课程是否同步退课;
3.微专业选修课程选课是否与学生本人意愿修读情况一致(可组织微专业学生同步登录教务系统核对个人课表)。
各微专业开办单位应于4月28日(第9周周二)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调整完毕,请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避免影响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证书制作与发放。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