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帮助学生按时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计毕业生学业情况核查
(一)核查对象和范围
面向2026届预计毕业生,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授位条件核查第一至第三学年实际完成情况。
(二)核查内容
1.课程修读情况核查: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核查本专业所开课程的性质及修读学分要求,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检查”模块,导出“学生方案完成情况学分表”,对照毕业要求细致核查学生课程修读情况,确保学生清晰知晓毕业前需完成的所有课程任务。
2.绩点审查:通过“学生绩点”功能审查截止目前学生绩点情况,尤其对曾受到处分学生的绩点进行核查,指导未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及时跟进调整课程修读计划。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应在9月30日(第5周周二)前准确梳理出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情况,针对必修课程应修未修情况、选修和通识学分不足、未达授位条件等问题,建立详细课程及学分清单,及时查漏补缺,以学院为单位联系信息科进行选课。
(四)注意事项
1.休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应按现所在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学分。若学籍异动后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化导致个别课程未修读的应及时进行补修。
2.若重修课程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代码不一致,导致未关联的应及时申请课程替代。
二、在校生学籍审查和本硕连读学生资格审核
(一)核查对象
1.2024级、2023级以及2022级(五年制)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2.2024级本硕连读学生(环境学院28人、建科学院30人、材料学院28人、机电学院30人、信控学院30人)。
(二)依据及条件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八-三十条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学生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课程门次、所获学分等进行审查。


(三)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1.审查结果核查及确认:9月17日(第3周周三)前
各学院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预警管理”模块,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2”进行预警统计,核对预警统计结果,无误后向学生发布,同时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学生对审查的课程性质、成绩结果进行核查确认。
2.材料报送及手续办理:9月30日(第5周周二)前
各学院应按要求填报《学籍审查结果汇总表》、《本硕连读学生资格审查报送表》,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并将学生成绩总表、试读告知书、取消本硕资格告知确认表和降级、退学学生材料按时报送教务科,报送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应详细梳理学生课程成绩、学分获得等情况,重点核查有课程缓考及以往学籍异动学生学业情况。
2.对于未达到试读规定但不及格课程较多的学生,可根据个人自身学习情况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降级手续应在9月30日(第5周周二)前完成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说明
1.学业情况核查工作给予学习困难学生善意提示和督促。各学院加强预警学生管理与服务,有效指导学业预警学生及时调整学习态度和学习方式、方法,做好学业规划,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2.学业情况核查工作涉及学生的切实利益和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教学口、学工口等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学生学生的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
3.各学院应结合学业情况核查工作,扎实开展精准督导,聚焦学生学业难题与需求,给予针对性帮助和支持,全力助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