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2304010121,男,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23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8日上午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杨**,2216010423,男,安德学院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23级01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9日上午的《建筑力学I》课程考试中,携带智能手表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3.彭**,2408090315,男,冶金工程学院材料类(先进材料智造)专业2024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10日上午的《无机化学》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4.段**,2208040222,男,冶金工程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2022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12日上午的《材料物理化学》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郭*,2111050213,男,理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021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A1》课程考试中,携带与考试课程相关材料,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朱**,2304020208,男,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2023级02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13日上午的《高等数学I-A1》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且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一名冶金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卓越工程师)专业2023级学生,在2025年1月13日下午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课程考试中,利用现代化手段传递和接受考试信息且偷窃试卷,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张**,2208010322,男,冶金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22级03班学生,该生在2025年1月15日上午的《金属塑性加工工艺学1》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但未涉及考试课程内容,拟给予记过处分。
凡加入作弊组织参与集体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第二次考试违纪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等,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