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学号:2105010604)女,资源2101班学生。该生2021年9月入学,2022-2023-1学期达到学业警示,2022-2023-2学期达到试读处理,2023年9月因心理原因休学。2024年9月经辅导员联系学生及家长,其明确表示无返校计划,预办理退学。随后辅导员多次与学生及家长联系均未到校办理,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条第十一款按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自公告之日起,学校不再承担该生的相关管理责任。学生本人及家长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辩资料,逾期未申辩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辩资格,如仍未按时办理退学手续,学校按照规定将注销其学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