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现组织2024级本科新生进行学籍信息核对及补充填报,同时开展学籍建卡归档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填报时间
11月22日16:30-11月27日14:00(第12周周五至第13周周三)。
二、核对填报内容及要求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账号,在“学生信息核对”栏目中,分别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对及补充填报。
1.基本信息及录取信息:来源于学信网,不允许修改。若信息有误,各学院应汇总反馈,以便进一步核查。
2.入学前主要学习或工作经历:从初中起填写。
3.家庭成员:在“工作单位”及“任何职务”栏目中,有工作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家庭详细住址,退休人员填写原单位。
4.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订购:
(1)若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学生,应准确填报生源地省份所辖的乘车站点名称。无需乘坐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学生及西安市辖区县学生不能订购。
(2)若乘车站点所属省份和生源地栏目信息不一致,学生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明复印件等,由学院教学办核实后填报《2024级新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跨省订购汇总表》(详见附件),于11月27日(第13周周三)前交至本科生院。
(3)若未按要求填报或优惠卡在校期间丢失、损坏,学生本人应向所在学院提前登记备案,并随下一级新生统一办理,在校期间仅可补办一次。
三、建卡归档
1.学生入校后统一采集照片已上传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院可在“学籍维护-照片管理”栏目中打包下载学籍照片分别反馈至相关学生,方便学生冲印。
2.信息填报后,学生在“我的申请记录”栏目中,打印填报的学籍卡并签字确认(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将内容缩放打印在一页A4纸上,一式2份),粘贴1寸同底版学籍照片,于11月29日(第13周周五)前交至学院教学办。
3.学院应对学生提交的2份学籍信息登记表进行内容核查,由教学秘书、辅导员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
4.学籍信息登记表由学院、档案馆各留存1份。移交档案馆的学籍信息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进行排序打号,在首页附目录,使用封皮进行装订。各学院应于12月11日(第15周周三)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本科生院核准后送档案馆永久归档。
学籍信息核对及填报关系到日常学籍管理、学生证制作、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订购、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个人学籍档案,也服务于学生就业、升迁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求学生务必如实填报,不可由他人代填,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