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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24〕1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4〕10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预备案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贯彻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不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的决策部署,落实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度已进行预备案、2024年度拟新增、撤销的专业,以及2024年度拟申请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调整修业年限、撤销或停招专业。

(二)申报条件

1.新增本科专业

2023年度已申请预备案的新增专业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要求,积极开展新增本科专业论证。对于达不到《国标》要求和以下基本条件的专业,学校不予正式申报。

新增本科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拟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须依据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等开展专业设置论证与评议;确须调整专业需按照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要求进行申请。

3.撤销或停招专业

(1)学校将现设本科专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师资条件、学科支撑等质量成效,作为撤销或停招专业的重要依据,并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要求,适时撤销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50%且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本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

(2)2023年度已纳入学校《2023年-2025年专业设置调整实施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撤销专业,本年度学校将直接撤销。

(3)学院应主动申请撤销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率过低的专业;主动申请撤销或停招学科支撑力弱、专业办学质量不高、不符合《国标》的专业;连续5年及以上未招生专业,学校直接按撤销专业申报。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已预备案、2024年度拟正式申报的新增专业,及2024年度拟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1),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在“2.申报专业基本情况”中明确“申报类型”。

2.2024年度拟申请撤销或停招专业,填写《2024年度本科专业撤销/停招申请表》(附件3)。

二、专业设置调整预备案

(一)预备案制度

2023年起教育部正式施行新增专业预备案制度,即计划申报新增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

为建立健全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学校自2024年起施行专业设置调整预备案制度。学校将对申请设置调整的预备案专业开展专题研究,对契合社会人才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支撑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具备扎实办学条件的专业予以批准设置或调整。

(二)申请要求

本年度拟对2025年、2026年计划设置调整的专业开展预备案工作。预备案专业类型包括:

1.新增本科专业。

包括目录内备案专业、目录外审批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拟调整学位授予门类

3.拟调整修业年限

4.拟撤销专业

5.拟停招专业

(三)申请材料

填写《本科专业设置调整预备案申请表》(附件4),明确预备案专业类型及拟正式设置调整年度,简述设置调整理由、专业建设基础等。

三、工作流程

1.学院应对拟设置调整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设置调整评议会,申报材料经学院院长审批,报送教务处评审论证

2.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设置调整及预备案专业进行论证。论证结果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予以公示。

3.公示期满,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专业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本科专业申报及预备案工作要求,完成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项申报材料应于2024年5月17日(第12周周五)前,由学院统一提交教务处(行政楼214室),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k@163.com。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聚焦学校“建筑科技”学科专业链建设,统筹做好学院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专业升级改造,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凝练育人特色,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专业撤销/停招申请表

4.本科专业设置调整预备案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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