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4〕6号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及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授予建筑学专业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管理办法》,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及审定要求
1.审核内容
按照2020级(五年制2019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重点关注学籍异动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国(境)外及国内交流学习学生等,及曾受处分等学生的课程修读完成情况。
(1)毕业审核:审核学生获准所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若执行过程教学计划有调整,以调整后的为准。
(2)授位审核: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审核学生截至目前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曾受处分类型、获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10)。(建筑学专业学位CET4成绩≥425分)。
(3)辅修专业:文学院按照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及辅修文件规定,根据学生获准相应的课程学分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审定学生辅修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教务处根据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及授位情况,审核学生的辅修证书及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资格。辅修专业不得申请延期毕业。
(4)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对照以往审定结果,根据学生延期毕业期间重修原不及格课程的成绩、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进行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
2.审定要求
审核工作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审:暂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成绩;
第二阶段终审:在初审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成绩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进行最终确定。
(1)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审核结果,须提交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学院可结合工作安排在初审或终审阶段进行,并注意留存备案会议参加人及记录等。未按规定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结果视为无效。
(2)初审审议:①各专业的授位类型;②毕业、结业及授位、不授位学生初审名单;③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的学生情况、曾受处分学生的授位情况;④高水平运动员的毕业及授位;⑤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及授位(文学院)。
(3)终审审定: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初审结果等审定。①各专业毕业、结业及授位、不授位学生名单;②曾受处分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名单;③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学生名单。
二、审核要求及工作安排
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及毕业生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务必加强培养方案学生学业情况核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除毕业设计(论文)外,本批次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以6月1日(第14周周六)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的课程成绩为准。
1.5月17日(第12周周五)前,完成毕业及授位条件核查,并报送毕业及授位初审信息。
(1)毕业生名单核查:各学院应核实确认2024届毕业生名单,重点核查学籍异动学生,含休复学、转专业、降级试读、延长学习年限、延期毕业、国(境)外及国内交流学习等。
(2)缴费注册情况核查: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缴费注册的学生,将按规定不予注册学历、学位电子信息。学院务必认真核实本单位每一名学生未按期缴费注册的原因,对于确属家庭困难等学生,务必及时和财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协调解决。对于未按规定缴费注册导致无法毕业及授位的学生,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管理”功能,核查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并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布核对后的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及授位学分、授位类型等。若有调整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相关工作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4)组织学生自查:各学院打印并发放学生个人成绩总表,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功能,对照成绩总表核查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学院根据学生自查情况反馈的问题逐一核查比对。对于因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及新旧教务系统切换引起的问题等,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课程替代后复核。
(5)高水平运动员初审情况报送:体育学院核实学生名单,根据高水平运动员获准的累计比赛积分,初步核定学生毕业及授位情况并公示,填报初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附件2),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
(6)初审情况报送:各学院结合学生当前学业情况汇总公示学生毕业及授位初审结果,填报初审《2024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附件3),指导协助学生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7)辅修初审情况报送:文学院应公示辅修专业初审结果,填报《2024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及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初审表》(附件4),并审核打印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
(8)结业生证书换发:督促申请补修原不及格课程的2023届结业学生将结业证书交回教务科,经核查成绩合格可随2024届毕业生换发毕业证,逾期无法换发。
2.6月19日(第17周周三)前,报送毕业及授位终审信息。
(1)终审情况报送:在初审数据基础上,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审核学生毕业及授位最终结果,并公示、填报终审《2024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附件3),确定本次毕结业及延期毕业学生名单,汇总报送结业及延期毕业申请,做好学生的后续学业指导等。
(2)高水平运动员终审情况报送:体育学院填报终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附件2),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
3.暂定第18周,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教务处复核汇总各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情况,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7月5日(第19周周五)前,完成毕业生成绩总表的审核打印及归档,并移交毕业生发证名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6。三、其他说明
1.根据南澳大学教学工作安排,安德学院2020级“2+2”培养模式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另行通知。安德学院应提前对学生进行毕业及授位审核,并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在南澳大学学习阶段的课程成绩进行认定,若符合要求的可随下一批次毕业及授位。
2.各学院应关注下一批次毕业及授位审核的学生中已经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预计随下一批次毕业及授位审核的学生,本次审核按延期毕业报送结论,并进行备注,暂不办理手续,随下一批次审定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毕业学期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一般应予结业,也可申请延期毕业,随下一批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延期毕业期间,若仍未达到学校毕业或授位条件,一般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毕业。逾期未按规定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的,按结业处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及授位工作,统筹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严格把关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规范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流程,做到分工明确、切实落实责任到人、分类审核、层层把关,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