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4〕5号
关于全面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持续改进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推动毕业成果质量持续提升,结合教育部论文抽检最新工作要求,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毕业生工作进程,各学院应在前期已完成的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础上,切实做好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展示、资料归档、论文抽检及专项检查等工作,同时完成培育项目建设及结题验收工作。
1.中期检查:第10-11周
学院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及学生完成情况开展认真排查,了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整改落实,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2.查重检测:第14-15周
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均应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http://check.cnki.net/pmlc/)进行查重检测,其结果作为判断学生论文学术规范性及答辩资格的重要参考,也作为教育部论文抽检材料存档备案。鼓励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进一步严格设置检测标准,从严引导学生树立学术规范意识。
3.答辩组织:第16-17周
学院组织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按照典型答辩和小组答辩的形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鼓励学院结合实际,邀请其他高校或行业企业专家等参与答辩,或组织不同答辩小组及低年级学生观摩学习,促进交流提升。
4.成绩评定:第17周周三前
学院组织各专业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等评定最终成绩。鼓励各专业强化过程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将开题、中期等环节考核成绩有机融入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
5.评优展示:第17-21周
学院结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差额评选工作。鼓励根据专业实际,通过新老生交流、专题展览等方式开展优秀毕业成果的展示宣传,切实发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项目结题:第17-18周
学院对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的验收标准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对于总评成绩“优秀”,且培育效果好、成效显著的项目,可优先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最终验收等级结合建设情况、实施成效及获奖等综合评定。
7.论文抽检:8月底-9月中旬
学院整理收集每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查重检测报告、图纸等成果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按照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要求,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确保准确完整地提供抽检材料。
8.专项检查:下学期第9-10周
学校将对各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质量、完成质量、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持续改进,促进规范提升。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
(1)各学院成立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环节工作。要结合审核评估及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并针对教育部论文抽检评议意见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夯实指导教师职责,增强学生主体意识,有效推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升。
(2)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相关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有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专业,必须按要求上传所有授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否则会影响学生授位。学院应结合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认真排查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查重检测
(1)学校为每位学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查重机会,严禁学生通过其它网站等自行查重,因个人原因造成论文被盗等后果自行承担。查重检测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学生应在6月3日(第15周周一)前,将指导教师审阅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上传至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初次查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7日(第15周周五)前再次上传系统完成检测。
3.规范答辩组织
(1)典型答辩应对答辩场所进行认真布置,悬挂醒目横幅,摆放委员桌牌。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及全体学生均应参加。小组答辩应参照典型答辩模式进行。
(2)答辩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对答辩要求、评分标准及答辩记录等进行细化统一。
4.差额推优展示
(1)学校结合各学院学生数、专业设置及建设水平等分配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名额,具体详见附件3。
(2)学院要严格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和建设的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同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原则上差额比例应不低于130%。
(3)学校将统一对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表彰,并将通过学校优秀毕业成果网络展示平台全面展示2024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鼓励学院结合实际举办线上线下展示活动,推动高质量毕业成果持续产出。
(4)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审核。如发现有成果与成绩不相符或质量不高等情况,将核减该学院下一年度培育及推优名额,调整培育资助经费,并在后期专项检查工作中加大检查力度。
三、材料报送安排
1.6月6日(第15周周四)前,报送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安排。
2.6月19日(第17周周三)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录入和纸质成绩单报送。
3.6月24日(第18周周一)前,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件4)和缩写稿(撰写示例见附件5)。
4.7月12日(第20周周五)前,报送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检验教学成效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推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升。
附件:
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操作说明
2.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结题验收表
3.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表
4.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5.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撰写示例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