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临近尾声,根据本学期教学组织安排,第20-21周为期末集中考试周,部分先期结课课程考核工作已陆续展开。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组织,狠抓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考试安排
学院应在课程结课后2周内组织考试,于第17周周五(12月22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信息网上录入。告知学生及时核查考试时间,尤其是毕业班学生及往届延期毕业学生,要根据学生实际做好考试安排。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二、规范考务组织
1.强化考务培训。组织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学习学校课程考核相关文件,严守试卷保密条例,并再次强调考试要求,做到考前警示告知、考试过程中严格监查,切实提高监考责任意识。若发生违纪行为或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流程处理,做好考场秩序维护,调查取证及后续处理等工作。
2.加强监考力度。原则上1个教室不得安排超过60人左右的考试。容纳30人左右的教室,应配备1名主监和1名副监;容纳60人左右的教室,应配备1名主监和2名副监。监考教师应在考前认真组织学生清理考场,再次向考生重申考试纪律、告知注意事项,考试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警告。
3.落实巡视制度。成立分管院长任组长的考试工作组,深入考场检查学生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强化考场全程巡视。
三、做好质量监控
1.严把命题审批。逐级落实审批流程,夯实每门课程命题人责任,审批时要追溯近三年相同课程命题情况,严格控制试题重复率。应杜绝题型单一及主客观题目比例不当等情况,减少简单记忆类考核内容,合理提高试题难度。
2.坚持科学评判。考试结束后组织对课程总评成绩进行复核,过程考核成绩既要公平合理,又要有区分度,避免学生成绩趋同或与卷面相关度有明显差异,杜绝仅使用考勤情况评判平时成绩。
3.做好质量管理。对于上轮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本次考核时应加强落实整改、有的放矢,杜绝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应完善考核资料装订格式、归档材料清单、过程考核佐证等具体要求,指导任课教师依规按时完成考核资料归档。
四、严肃考风考纪
1.加强诚信教育。结合学风建设工作推进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点介绍学校规章制度及以往警示案例,让学生明确遵守考试纪律的重要性及违纪作弊带来的严重后果,提前制止学生可能违纪作弊的侥幸心理。充分利用宣传栏(板)、网络平台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校园氛围。
2.积极帮扶指导。提前组织课后答疑、成立学习帮扶小组、举办学霸讲座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考前指导。要对学业有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做好精准帮扶,加强心理指导,帮助其合理做好复习规划,克服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评估认证要求,细化落实本单位课程考核相关要求,规范课程考核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抓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