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开展本科实习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切实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持续改进工作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2023年度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安排的通知》(西建大教〔2023〕6号)文件安排,现将本科实习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2022、2023年实习相关教学资料。
二、检查要求
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抽查比例。
1.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
相关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情况,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中期、答辩、成果、抽检及指导过程、质量监控等相关教学资料归档情况。“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还包括校企联合毕业设计情况等。
(2)实习
2022年和2023年各专业实习教学的组织开展情况,包括实习相关制度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实习经费使用、实习过程管理以及实习教学大纲、指导书及成果等各项教学资料资料归档等。近三年新增专业还应包括对其实习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的考察。
2.自查要求
对照《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及附件3)各项指标开展自查工作,并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对前次检查的专家反馈意见查漏补缺,提出改进措施及落实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本科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附件4)。
3.集中检查
在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现场听取学院汇报,随机抽取查阅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及教学资料,结合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及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质量、指导情况、成果归档、成绩评定等方面综合评审,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
三、检查安排
1. 10月26日(第9周周四)前,各学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附件1~4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 11月10日(第11周周五)前,校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学校将以经验交流会及教学简报等形式总结通报检查情况,对各学院实习及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评选先进学院。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自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3.实习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2022-2023年)
4.本科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