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做好暑期本科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15号)及学校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实习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实习顺利开展,现对暑期学生外出实习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实习工作组织。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实习方案制定、基地落实、指导教师选派、实习内容安排及考核评价等。外出实习前要与实习单位共同拟定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进行研判,并制订应对措施。要加强实习督查,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实习动态,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实习任务。
2.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责任意识强的实习指导教师,并在外出前开展实习动员,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强调指导教师职责与学生纪律要求,对实习任务、内容要求、考核评价等进行说明。实习期间要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内容充实。要严肃实习纪律,严禁学生私自离队外出。
3.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实习前为学生办理保险,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签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摔伤、碰伤、轧伤、烫伤、触电、溺水、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实习期间要强化高温和极端天气灾害防控意识,协助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
4.严控个人外出实习。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个人外出实习。如确实需要,须按照学校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相关规定办理外出实习审批手续,同时,要为学生指定校内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定期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如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汇报。严禁学生个人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外出实习。
本单位暑期外出实习情况请按照附件格式填报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实习教学工作,加强领导,全面动员,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实习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暑期本科生实习情况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