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7号),为做好学校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类别
1.立项范围
请各单位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见附件1)进行申报。
2.项目类别
2017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分专项、重点、一般三类。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
二、申报名额及评选方式
1.重点、一般项目
(1)重点、一般项目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本次学校本科项目推荐名额为9项,继续教育项目推荐名额为3项。
(2)本科项目由各院(系)和相关单位推荐,教务处按限额统一评选;继续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按限额统一遴选后,报教务处。两类项目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2.“双创”教育专项项目
(1)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教育厅计划以“双创”教育为专题在全省确立5项左右的专项项目。
(2)“双创”教育专项项目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
(3)“双创”教育专项项目的申报不限额、不占学校指标,鼓励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结合“双创”教育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30%内。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的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有相应的保证。
(2)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
(3)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两年,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延期。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2017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1室,联系电话:82202286),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17—2019年)
2.2017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