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科学评价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现和表彰深受学生喜爱的主讲教师,本学期学校启动实施学生评教与同行评教、督导评教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同时继续开展“优秀主讲教师奖”网上投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同行评教
1.为便于同行之间相互交流,提高教学效果,原则上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学年应听取该基层教学组织所有开课教师的课程,基层教学组织教师之间每学期至少应听取两位同行的课程。
2. 各院(系)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同行听课的覆盖面,在同行听课的基础上,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统一提交开课教师的同行评教成绩。
二、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
1.时间安排及参评对象
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于2017年5月23日-6月13日(第13周周二-第16周周二)进行。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评对象为全校所有在籍本科生。
2.院(系)核实教学任务
为确保评教结果的准确性,请各院(系)务必认真核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变更情况,并于5月19日之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避免误评漏评现象发生。
3.组织实施
(1)学生评教工作操作流程:学生访问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xauat.edu.cn,在网站首页右上方 “快捷登陆”入口进行登录。选择“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为任课教师进行打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可在“资料下载”中查看)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2)“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工作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投票”栏目对任课教师进行投票,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相关流程进行操作。学生在所有任课教师中投票选出自己最满意的教师。
4.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以及评选过程的跟踪督促工作,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教和投票。院(系)组织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院(系)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结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2)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限制。
三、结果处理及反馈
1.为避免恶意评教现象发生,在学生评教结束之前,任课教师可向教学办提交《拟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见附表),人数不超过该门课程选课人数的10%。教学办于6月16日之前将名单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以便在统计教师评教成绩时剔除该部分学生的评教结果,过期不再受理。
2.学生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系统在去掉前后各10%成绩的基础上,统计生成教师学生评教成绩。本学期末,任课教师本人可通过个人账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学生评教的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及排名。
3.每学年第二学期,将该学年学生评教与同行评教及督导评教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得出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结果。同时按知情权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学校领导、人事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及院(系)领导。
4.“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整理汇总,结果将作为本学年评选“优秀主讲教师奖”的依据之一。
附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拟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12日
附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拟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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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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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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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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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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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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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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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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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签名: 教师职工号: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注:1. 取消评教成绩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学生。
2. 承担多个教学班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可将学生名单整合在一张表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