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学期课堂教学状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相关要求,学校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效果评价、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主要包括督导评价和学生评教两个方面。督导采取随机听课的形式进行评价;学生以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括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的所有教师。
2. 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法活动开展情况,同行听课交流情况,教学检查组织情况,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参评率,师生上课情况等方面。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评估安排在9月25日—12月15日(第4周周一—第15周周五)进行。
三、组织实施
1. 学校按照《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各院(系)课堂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采取汇总相关检查结果与院(系)提供相关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各院(系)要做好课堂教学检查相关工作。要精心安排业务领导干部听课和同行听课,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座谈会记录表》(附件3);组织学生参与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投票活动;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西建大〔2017〕140号)要求,精心组织和推动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法活动开展,学校将于本学期组织开展教学法活动专项调研。
四、相关要求
1. 各院(系)要结合审核评估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做好课堂教学的整改提高工作,使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工作,做好迎接审核评估专家回访的准备。
2.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在学校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各项课堂教学检查工作。
3. 各院(系)务必于12月13日(第15周周三)前将《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座谈会记录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听课原始表请院(系)留存。
4. 学校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课堂教学专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同时,学校依据《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院(系)课堂教学工作进行总体考核,考核结果计入院(系)年度本科生培养考核结果。
附件:
1. 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听课情况汇总表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座谈会记录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