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加强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4〕7号),为及时做好课程建设项目总结,促进课程改革成果推广应用,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择优立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度学校择优立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反映课程建设成果等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2.院(系)组织召开本单位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会议,提出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意见,并对本单位公共平台课程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3.教务处组织召开公共平台课程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会议,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结题意见,同时对院(系)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4.教务处发布结题验收结论。
三、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
2.支撑材料:(1)立项申请表(可到教务处或本单位复印);(2)反映课程建设成效的各类材料,如课程网站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的建设情况;实际教学中网络辅助教学开展情况;教材、论文及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公共平台课程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结题报告一式一份。
2.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五)。
3.请各院(系)提前将本单位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会议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对院(系)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工作进行抽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2014年度择优立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报》(西建大教〔2017〕26号),延期至2017年12月结题的2014年度项目共计10项(名单见附件4)。请各院(系)做好延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材料与2015年度项目一同报送。
2.各单位应严格结题程序,审核课程建设内容和成果的同时,应把课程建设成效,特别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效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3.对于未按期结题项目数量较多的单位,学校将减少该单位今后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和立项的名额。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择优立项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广亮,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1.2015年度择优立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专业骨干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
4.2014年度延期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