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是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以及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科学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深入发掘学生视角的优秀主讲教师,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参评对象
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第13周周二至第16周周二)进行。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评对象为全校所有在籍本科生。
二、学生网上评教有关事项
详见附件1。
三、“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
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并在评教和投票过程中对学生参评(投)情况进行及时监控,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评(投)。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院(系)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结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2.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限制。
3.院(系)要加强对授课教师的宣传动员,使教师了解评教、支持评教,更好地促进教师投入本科教学工作。
附件:1.学生网上评教有关事项
2.“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
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拟取消评教成绩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