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23号
关于2018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8]2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1号),全面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进程,完善各专业“1+1+X”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根据2018年7月13日学校召开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要求,在2018级培养方案修订中,将“课外素质教育模块”修改为“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并将“1+1+X”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单独列入新设立的“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具体做法和要求如下: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明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二是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的课程,主要指一些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的专业课程;三是体现思政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的课程。
2.设置方法:
(1)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中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和课外素质教育学分三个类别,课程性质代码分别为D1、D2和D3。
(2)D1、D2课程只填写理论课程,创新创业类的独立设课实验、实习、实训、设计等填写在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标注为创新创业类实践环节。
3.设置要求:各专业在学校设置1门《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程基础上,同时开设至少1门与专业紧密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程及“X”门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以构成各专业的“1+1+X”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4.学分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及课外素质教育模块”中课外素质教育(D3)最低学分要求继续保持10学分以上,即“本科生必须取得10个以上课外素质教育学分(D3≥10学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要求保持不变。
5.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附表(1-6)格式如附件所示。
请各学院按要求积极组织本次修订工作,并于2018年7月20日(第20周周五)前将修订完善的培养方案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jxyjk@163.com。
附件:教学计划(附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