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37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 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进行改革和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就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参评对象
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活动于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7日(第12周周一至第16周周一)进行。评教和投票范围为本学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评对象为全校所有在籍本科生。
二、学生网上评教有关事项
1.操作流程
学生访问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xauat.edu.cn,在网站首页右上方“快捷登陆”入口,点击“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为任课教师进行打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可在“资料下载”中查看)相关流程进行操作。
2.注意事项
(1)学院核实教学任务:若任课教师和课程等信息发生变更,请于11月14日前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教学任务变更手续,避免误评现象发生。
(2)评教结果处理:①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评教成绩由教务系统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10%比例的基础上自动生成;
②学生参评率低于70%或参评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评教结果不予统计;③重修学生的评教成绩不予统计。④授课少于8学时的教师可在评教前申请评教结果不予统计,不申请者视为同意统计。请教学办于12月12日之前将不予统计评教成绩的课程及教师信息统一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填报表格见附件。
(3)评教结果反馈:每学期末教务处将综合教师的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及督导评价成绩,统计出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结果。任课教师本人可通过个人账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评教得分及排名。
三、“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有关事项
1.学生投票操作流程
学生访问我校教务处网站,在网站首页右上方“快捷登陆”入口,点击“进入正方教务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投票”栏目对任课教师进行投票,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评选操作指南》相关流程进行操作。学生在为自己授课的教师中按照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类别投选出自己最满意的教师。
(1)学生推荐。学校综合本学年两学期投票结果,统计出每位主讲教师的评优率(即教师所授课的学生中投选该教师的学生数量与参加投票学生数量的比率),依据评优率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学院第一轮入围教师,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
(2)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课堂教学评价及教师教学效果,对第一轮入围教师进行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学院第二轮入围教师。
(3)督导审核。督导组结合日常听课、教学专项检查等方面情况,对第二轮入围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确定第三轮入围教师。
(4)学院评议。依据教学专项检查、同行听课、业务主管听课、承担教学任务等方面反馈的信息,学院对本单位第三轮入围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按照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5)教学委员会投票表决。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得赞成票数不低于参会人数2/3者,可获得本学年优秀主讲教师奖,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学生的参评(投)情况将作为学院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结果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应对学生评教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行正面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如实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充分做到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同时,在评教和投票过程中对学生参评(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评(投)。
2.学生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阅读评教指标体系,领会指标的内涵实质,结合任课教师的授课态度、精神状态、质量水平,对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的表现进行认真评价。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使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得到肯定,使教学效果差的老师及时改进提高。
3.学生参与评教情况与选课、查询成绩的权限挂钩。学生要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应独立完成评教,严禁委托或代替他人评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无故不参加评教和投票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同时在选修下学期通识课时受到限制。
4.学院要加强对授课教师的宣传动员,使教师了解评教、正视评教、支持评教,通过学生评教活动,使任课教师了解自己在课堂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扬长避短,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予统计评教成绩的课程及教师信息表(小于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