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实施办法》(西建大〔2018〕2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一流专业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学院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吃透文件精神,遴选确定专业负责人。
2.学院按照“人才培养过程全贯穿、教学环节全覆盖、教师全参与”的要求,组织各专业,梳理现状,聚焦本专业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任务。各专业应明确子项目建设数量、负责人和具体建设内容等,确保全体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明确自己的任务。
3.各学院应充分梳理本专业已有立项的各类国家级、省级、校级课程、教材等项目的建设和经费结余情况,可将原有项目纳入一流专业子项目继续建设,但原则上经费不重复资助,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安排。
4.未进入陕西省一流专业建设和培育项目,但2018年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专业评价结果为3★等级以上或武书连专业评价结果在C等级以上的专业,原则上应申报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其他专业结合专业实际进行申报。
5.校级教育教学重点项目的立项评选工作学校另行通知,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准备。
二、申报材料
1.专业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和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
2.子项目填写《一流专业子项目建设任务书》(一式二份)。
各学院审核通过后,按专业统一提交专业任务书、子项目任务书和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学校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三、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1日(第19周周五)前提交材料,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至jxyjk@163.com。
2.2019年1月18日(第20周周五)前,学校将通过会评、答辩的方式评审设立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本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认真组织一流专业项目立项工作,促进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各学院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广亮;联系电话:8220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