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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19〕12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4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912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学分制改革,继续推进教师挂牌上课及学生跨学院选课,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等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说明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共19周,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共19周,夏季短学期“2+X”周。

2.下学期2019级军训时间不变,安排在开学前1周和开学第1周,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在开学后第2周,第3周起开始上课;2018-2016级、建筑学院2015级学生1-17周为理论教学周;17周周六至19周为考试周,各专业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若学生需参加考试周考试,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

1.教务处将协调理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对于学时较大的课程增加周末排课次数,合理安排20192018级通识核心课程。各学院应认真对照各专业各年级培养方案,在保障教学先行后续关系的前提下,合理统筹专业课程安排

2.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提前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并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所在学院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3.20192018级通识核心课程继续推行教师挂牌上课,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原则上应保证预计任务教师人数与实际挂牌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1:1.2,鼓励差额挂牌。学院应明确挂牌上课专业课程,在报送纸质版教学任务时备注“挂牌课程”。

4.对于双语课、新开课、开新课等,学院应严格做好相关课程资格审批工作,并将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同时在录入教学任务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双语课程、新开课程等进行随堂听课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同时在教学秩序检查时重点关注,评价情况及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5.安排通识拓展课程教学任务时,特别是为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开设的课程,学院应明确课程开设面向对象(专业、年级)。

6.开设合作办学及国际化办学的学院应规范教学组织过程管理,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课程学分,明确课程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分配,对于未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及教学任务,工作量核算时不予认定。

三、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各年级开设辅修专业教学安排为:2016级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17级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18级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拟于5月份进行,届时根据报名修读人数情况,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2018级拟开办辅修专业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为2018级周五7-12节及周六1-12节,2017级周六、周日1-10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做好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合理搭接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的安排工作,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426日(第8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含辅修专业):56日(第10周周一)前。

3.教学进度:513日(第11周周一)前。

 

 

教务处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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