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9〕21号
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2015〕69号),为做好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保证教改项目研究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现将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及分工
(一)验收范围
2019年12月前应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主要包括2017年立项的项目和2017年以前立项的延期未结题项目。
(二)工作分工
1.学院
(1)督促项目组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
(2)组织本学院校级教改面上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结题验收工作会议;
(3)报送面上项目的结题验收意见;
(4)整理报送攻关项目、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
2.教务处
(1)督促学院面上项目的结题工作,核查学院面上项目的结题材料及验收意见;
(2)组织校级教改攻关项目、重点项目及学院以外其他相关单位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安排结题验收工作会议;
(3)发布结题验收结论,划拨项目剩余经费。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支撑材料。
2.学院组织本单位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会议,提出面上项目结题意见,并对本单位攻关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3.教务处组织攻关项目、重点项目和学院以外其他相关单位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会议,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结题意见。
4.教务处发布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论。
三、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2.支撑材料: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教学软件、论文、电子课件、获奖情况等;若研究成果为专著、教材等则应将其封面、版权页、目录及主要内容的复印件附后。
3.结题验收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附封面及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结题报告、立项申请书(可到学院或教务处复印)和支撑材料等。
四、具体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需报送攻关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面上项目结题意见汇总表(附件2);其他相关单位需报送教改项目结题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2月2日(第14周周一)前。
3.2017年立项的需延期结题项目,须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与本单位结题材料一同报送教务处。项目最多延期1年。
4.对于2017年以前立项的延期未结题项目,本次务必全部完成结题验收工作;未能完成结题工作或验收结果不合格项目,学校将进行项目撤销,撤回全部项目研究经费,验收结果计入本年度学院业绩考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结题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2.学院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