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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19〕24号:关于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院评价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9-10-16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924

 

关于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院评价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

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进一步调动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新修订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西建大〔2019〕154号)。修订后教师的课堂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学生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学院评价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评价细则,现将学院制定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评价的目的

1.促进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和学习,共同提升教学水平;

2.促使教师投入教学、研究教学,主动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内容。

二、学院评价的原则

1.坚持“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学院评价的对象

承担本学院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四、学院评价实施细则的建议

1.评价小组。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可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学督导、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秘书等组成。

2.评价内容。学院的评价以课堂教学为主要从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效果、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师生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也可适当考虑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编写、课件质量、教材运用、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与评卷等专项检查情况

3.评价方式。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专家听课、同行听课、公开课、教师自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并定期对教师的教案和课程进度、执行教学大纲情况进行检查。

五、专家论证

为确保各学院评价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各单位要对其评价细则进行论证,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评价细则与《论证意见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30日(第十八周周一)前报教务处。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XX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专家论证意见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专家论证意见表

 

学院名称

 

专家人员组成

姓名

职称/职务

学科专业

工作单位

 

 

 

 

 

 

 

 

 

 

 

 

专家组论证意见和通过情况

 

专家人数

通过人数

不通过人数

 

 

 

专家组组长签字:

其他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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