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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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
和严格考风考纪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过程考核,严格考试组织,狠抓考风考纪,推进考试院建设,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和严格考风考纪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改革
1.各学院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审核明确每一门课程的期末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要结合课程大纲修订,持续推进全过程学业评价,实施多元化课程考核。
2.督促任课教师在期末考核前汇总并公布学生的过程考核成绩,结合课堂学生考勤记录在考前审查学生的期末考核资格,按规定公布取消参加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报送开课学院。
3.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课程实际,可优先在目前采用五级分制成绩记载的课程中进行遴选,试点引入十三等级制,在现行成绩记载方式基础上,将学生课程总评成绩细分为A+、A、A-、B+、B、B-、C+、C-、C、D+、D、D-和F等13个等级,分别对应从100分~不及格的13个分数区间。具体规则见附件1。
二、考试安排
1.本学期2020级、2019级课堂教学于12月23日(第17周周三)结束,期末集中考试周的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考试安排在12月24-31日(第17周周四-第18周周四)进行,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详见附件2。
2.其他年级课堂教学于12月31日(第18周周五)结束。各学院要在学校安排的通识核心课程考试基础上,统筹做好其他课程的考试安排,并注意最晚应在2021年1月6日(第19周周三)前全部结束,同时要避免相同学生考试安排过于集中,确保学生充分复习后参加考试。
3.开课学院应按照防疫要求进一步控制考场人数,原则上1个教室不得安排超过2个考场(60人左右)的考试。同时要提醒监考教师和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相关人员有序进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聚集。学生学院还应提前组织学生健康打卡。
4.开课学院应切实落实好各门课程的监考、巡视,按要求发放监考(巡视)通知单,明确监考职责等,确保监考及巡视人员按时到位。已安排的监考、巡视如需改动,应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变更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院要求及试卷印刷、密封阅卷
1.严格考试院制度。对于统考课程,务必按照考试院要求实行教考分离,由课程命题小组命题或使用试题库组卷、实施交叉监考、现场密封试卷,并在指定地点集中流水阅卷评分。其他课程应参照考试院要求组织命题、多人参与阅卷评分等。
2.开课学院要筛查本单位考试课程情况,明确须印刷试卷的课程。要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两校区印刷部门上门取卷、送卷及保管等,持有效证件送印及领取试卷,并将试卷按分装要求装入专用的试卷袋现场密封。
3.本学期所有课程均应做到密封阅卷。课程试卷应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密封,或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密封,务必确保在密封状态下评阅试卷。
4.考试结束后,开课学院应复核印刷部门留存的试卷印刷凭证,核对本单位试卷印刷的课程、份数等情况并签字确认。同时还要做好命题审批材料的归档管理等。
四、监考教师培训及监考、巡视要求
1.学院要在广大教师中开展考务培训,组织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学习学校课程考核相关文件,严明所有教师均应履行监考任务,并再次强调考试要求,切实提高监考责任意识。
2.要再次重申强调监考教师、巡视人员佩戴监考、巡视牌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要关闭手机,不得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3.要使监考教师了解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严重后果,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考前再次重申考试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在黑板书写相关警示内容等,可有效制止学生可能的违纪作弊行为。
4.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应禁止学生将手机、书包等带入考场!考前务必重申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在黑板书写考试违纪作弊警示内容,提醒学生检查座位周边等区域,确保未携带手机及考试相关材料等。
5.各学院应按课程指派巡视工作联系人,强化考场巡视,现场检查各门考试的考务组织。要成立教学院长任组长的考试巡视工作组,深入考场检查学生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期末集中考试周及重点课程考试要加强巡视人员配备,增加考场巡视的次数和停留时间。
五、考风考纪教育
1.学院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等,调研学院考风考纪开展实际,及时处理反馈问题,切实改进考试组织,推进考风建设。要通过教务处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学生诚信应考进行宣传和强调,营造良好的考前氛围。
2.要开展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专项教育,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及典型案例的学习,警示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对个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增强学生诚信考试自觉性,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合理使用手机及网络,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3.要在考前再次向全体学生强调考场规则,重申未按规定携带考试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要求学生不得携带手机、书包等进入考场,考前要认真检查个人座位窗台四周及抽屉、口袋等清洁,确保未携带考试材料书本及手机等。
六、成绩录入管理及归档要求
1.本学期网上成绩录入截止2021年1月13日(第20周周三)。学院要提醒任课教师成绩网上提交时,务必再次核实课程名称、性质、学分、成绩评定组成比例等无误。如因故不能按期录入课程成绩,任课教师要向所在学院申请延期录入,公布相应课程学生的过程考核成绩,并告知学生滞后查询成绩。
2.试卷评阅结束后,要组织教师对过程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卷面成绩相关性进行自查,确保过程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分布基本吻合。对期末考核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其总评成绩不得高于60分,对总评成绩接近60分的要重点复核。
3.学院要加强对课程考核成绩的统计分析,尤其要对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学班学生成绩的信度和效度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反馈学生学习过程存在的问题等。
4.本学年课程考核命题、成绩分析表及过程考核实施情况将作为下学期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检查)的重点内容,学院要结合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等,提前做好试题、成绩分析表等相关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
七、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 12月18日(第16周周四)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课程考试安排及监考、巡视录入,考风考纪教育安排及宣传报道,及十三等级制课程成绩试点课程明细报送。
2. 12月28日(第18周周一)前,报送本学期学生旷课累计学时及纪律处分情况。
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评估认证要求,细化落实本单位课程考核相关要求。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考场、学生携带考试证件、处理旷课及违纪作弊学生、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已纳入本科生培养年度考核。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组织。学校将同时结合学院考试院建设、考试组织、密封阅卷、成绩分析等开展情况为依据划拨考试院经费。
附件:1.课程成绩十三等级转换对照表
2.跨学院通识核心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