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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21〕19号: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19

 

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5号),探索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省教育厅拟试点建设首批30个左右虚拟教研室。为做好我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

、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由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实体教研室已获学校先进基层教学组织。

5.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

6.虚拟教研室应符合保密管理有关要求。

四、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前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确保申报质量。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2.各学院于8月23日前提交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专业评估(认证)中心(行政楼21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iaonanchd@126.com。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3.学校将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2个教研室参加省级评选。拟推荐的虚拟教研室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于9月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线上申报。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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