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3〕19号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21﹞21号),现将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转专业主要面向2022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部分专业接收2021级本科生。满足以下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1)学风端正,无任何违纪作弊等纪律处分;
(2)已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无特殊情况,应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完成应修读必修课程的学习。
(3)学习成绩优异,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
2.全校各专业的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等详见附件1。其他规定和要求按照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3.原则上申请转入专业应与原专业在同一高考招生科类内,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应高度关注申请转入专业招生时的选考科目要求,避免转专业后出现学习困难等问题。
4.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跨学院和学院内转专业中的一种进行申请,并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跨学院转专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内转专业由各学院制定实施方案后自行组织。
二、相关说明
1.退役复学大学生转专业工作
(1)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西建大党﹝2022﹞31号),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转专业计划单列,不受正常转专业接收计划限额的限制,转入条件由转入学院结合实际制定。跨学院转专业原则上国家级一流专业接收计划不超过2人,其他专业接收计划不超过1人。学院内转专业的接收计划由学院制定。
(2)退役复学大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由武装部统一负责,有转专业意向的可填写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向武装部线下提出申请,武装部汇总后协同教务处统一实施。每年6月份前退役复学的学生统一参加学校集中的转专业考核;每年7月至9月30日前复学的由接收学院单独组织考核;9月30日以后复学的纳入下一年度转专业工作统一实施。
2.“建筑学新工科实践班”接收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及材料类专业2022级学生申请,学制“1+4”年:即在原专业学习1年,转入建筑学专业学习4年。
3.申请转入材料类、机械类的学生,报名时应确定拟转入专业,通过转专业后应首先在该专业大类学习,随专业分流直接进入转入专业。
三、网上报名
1.学生申请转专业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需核实个人缴费注册、有无不及格门次等,确保专业年级排名、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符合学校基本要求及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学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以教务系统5月26日更新数据为准,各学院要保证部分学生上学期缓考成绩完成录入。
2.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申请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须在5月29日(第16周周一)15:00—6月5日(第17周周一)18:00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指南(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
四、工作安排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5月29日—6月30日(第16周周一—第20周周五),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实时查看转专业工作安排及考核成绩等,各学院相关环节公示也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发布,报名学生应及时关注。
工作具体的时间节点初步安排如下:
1.资格审核6月9日(第17周周五)前
(1)学院对本单位申请转出学生的违纪作弊、不及格门次、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公示无异后报送《学院转专业申请学生汇总表》。
(2)学院按照接收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复核,确定进入学院考核阶段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后报送《学院转专业接收考核学生汇总表》。
2.考核安排6月23日(第19周周五)前
接收学院组织进行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并完成成绩录入,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
3.学生录取6月30日(第20周周五)前
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办理手续(下学期开学初)
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及表现等,审核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缴纳学费等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应制定具体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向学生公布。实施方案应包括:(1)转专业工作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2)跨学院转专业工作各专业考核阶段的遴选标准、成绩评定标准、考核安排及要求、申诉途径等;(3)学院内转专业的安排。
2.学院应通过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转专业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并按规定审核拟转出学生相关信息。同时要做好专业介绍,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树立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3.学院应按规定时间组织完成转专业各环节工作,将成绩及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转专业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和后续发展,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如遇个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或排名相关问题可咨询学院教学办负责老师(详见附件4);报名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学生交流事务科(兰老师,电话:82202285)和武装部(郭老师,电话:82202786)。
附件:1.2023年本科生校内跨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一览表
2.退役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报名操作指南
4.各学院转专业咨询老师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