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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23〕18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318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60名左右);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

(三)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

(四)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

(五)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申报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绩优秀,符合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1.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符合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标准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名额

宝钢教育奖实行限额申报,2023年度我校分配名额如下: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5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三)各学院优秀教师和学生的推荐名额分别为1名。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及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择优推荐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将联合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对参评师生开展资格审查,进行评前公示。

(三)评前公示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参评师生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结果经公示、报主管校长批准,公布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拟推荐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1);

2.《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

3.获奖证书、论文收录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后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申报时间

评审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9日(第17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yjk@163.com。

(三)申报要求

1.按照宝钢教育奖评审要求,注重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对申报学生侧重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对申报教师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2.原则上三年内已获宝钢教育奖师生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往届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奖者,如近五年成果突出,有望实现学校特等奖突破的,学院可推荐申报特等奖提名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规违纪者,所在学院如推荐申报,经学校资格审核查实,将直接撤销其申报资格,取消本单位当年申报名额。

3.评审表中“申请人主要事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等应以第三人称表述;填写个人获奖、论文、项目、成果时,仅填报本人近五年排名第二位及以上的相应内容;科研论文填报不超过10篇,并提供收录检索证明;科研项目或成果填报均不超过5项,仅填报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或合同额50万及以上横向项目。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择优推荐,按照评审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1.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2.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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