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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授位条件及毕业授位资格初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来源:

一、2019级各专业、往届延期学生毕业条件

(一)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2019级)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9.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57.5学分(通识教育模块74.5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23.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22.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不低于32.0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20.0学分、专业基础模块5.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5.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二) 交通工程专业(2019级)

1.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9.0的总学分;

2. 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9.5学分(通识教育模块69.5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4.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16.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7.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 不低于39.5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19.0学分、专业基础模块9.5学分、专业方向模块9.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

4. 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三)交通运输专业(2019级)

1.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9.5的总学分;

2. 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9.5学分(通识教育模块69.5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1.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19.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7.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 不低于40.0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20.0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1.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7.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

4. 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四)土木工程专业(2019级)

土木工程专业下设“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级,以及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岩土与地基基础工程三个方向。

1.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级、建筑工程方向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0.0的总学分;

(2)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9.5学分(通识教育模块72.0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5.5学分、专业方向模块23.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6.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不低于30.5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18.0学分、专业基础模块5.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5.5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

(4)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2. 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1.5的总学分;

(2)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9.5学分(通识教育模块72.0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5.5学分、专业方向模块23.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6.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不低于32.0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18.0学分、专业基础模块5.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7.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

(4)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3. 岩土与地基基础工程方向学生需要满足如下毕业条件: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9.0的总学分;

(2)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7.0学分(通识教育模块72.0学分、专业基础教育模块15.5学分、专业方向模块22.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35.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2.5学分);

(3)不低于32.0的选修环节学分(通识教育模块18.0学分、专业基础模块5.0学分、专业方向模块7.0学分、集中实践教育模块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模块1.0学分)。

(4)通识教育模块中必须完成不低于10.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五 ) 2022年延期毕业学生

达到并满足延期毕业申请时未达到的毕业授位要求。

二、授位条件

满足毕业条件的本科学生,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所规定条款,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如受过留校察看、记过处分的学生,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三条相关条款,符合授位条件,请于2023年5月23日(第15周二)18:00前提交个人授位申请书及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盖章认定级别后的证书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

三、毕业、授位初审结果

学院按照各专业毕业和授位条件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初步审查,现将初审结果中未达到毕业、授位的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第15周二)18:00。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延期毕业办理要求

(一)要求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2019级学生

满足学校文件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各人不及格课程及获得学分情况申请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离校自修申请条件如下:

1. 不及格课程在2门次及以下;

2. 已获得通识拓展课程学分≥10;

3. 实践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三)2022年延期毕业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再次申请延期毕业:

1. 未超过修业年限;

2. 延期毕业期间,通过考核课程的门次不少于申请延期毕业时不及格课程门次的60% 或已取得学分不少于申请延期毕业时所缺学分的60%;

3. 延期毕业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四)申请时间

1. 初审阶段:请有延期毕业意愿的学生于2023年5月26日(第15周周五)12:00前将《延期毕业申请表》(1份)交学院教学办,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2. 终审阶段: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需延期的学生于2023年6月21日(第19周周三)16:00前将《延期毕业申请表》交学院教学办,逾期未提交者按结业处理。

 

附件: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初审)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情况表--初审.pdf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2022年往届延期毕业学生毕业资格审审查结果情况表--初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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