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实习指导教师积极性,鼓励实习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提高实践育人成效,保证实习教学效果,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坚持全面考核、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指导教师:
1.积极承担、全程指导且圆满完成2022年本科生实习任务,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2.实习期间关心学生安全、思想和生活,及时、准确为学生讲解和安排实习任务,积极开展实习指导,实习教学组织有序,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实习过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教育,注重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劳动观的树立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加强。
4.积极克服疫情困难,扎实开展实习教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虚拟仿真技术提升实习质量,探索实习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与实践,教学效果良好。
5.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担任指导教师期间未发生教学事故,所指导的实习队(小组)无违反实习纪律、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学生和实习单位评价较高。
6.按要求完成实习考核及资料归档,提交的实习资料齐全、规范。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实习检查和考核,准确、如实向学校和学院反映实习实际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名额:各学院2人,工程综合实训中心1人。
2.参评应由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择优遴选推荐,并组织候选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推荐表签字盖章后,附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26日(第15周周五)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最终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并发文表彰奖励。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