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
文件
西建大教〔2023〕15号
关于全面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持续推进毕业成果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教育部论文抽检最新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截至目前,各学院已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学生选题、任务下达和开题环节。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将于5月-11月开展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展示、资料归档、论文抽检及专项检查等工作。
1.中期检查。拟定第13周进行。通过检查指导教师配备、选题情况、任务下达、教师指导及学生进展等情况,了解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查重检测。拟定第17-18周进行。原则上2023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均应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检测,结果将作为判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性及答辩资格的重要参考。
3.评阅与答辩。拟定第18-19周进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在答辩前,分别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专业能力、逻辑构建、论文撰写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阅。学院可结合实际,邀请兄弟高校或校外行业企业专家等参与典型答辩,鼓励组织不同答辩小组、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观摩学习,促进相互提升。
4.成绩评定。拟定第19周进行。学院组织各专业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要求,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等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
5.评优展示。拟定第20-22周进行。今年继续邀请校外行业企业及同行专家,试点从材料学院、冶金学院和资源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成果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差额评选。同时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展示及表彰,也鼓励学院结合专业实际,通过新老毕业生专题交流、线下展示等方式,加大优秀毕业成果的展示宣传,切实发挥优秀毕业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
6.论文抽检。拟定8月底至9月中旬进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并注意整理收集每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成果的电子版材料,提前做好抽检准备,确保准确完整地提供抽检材料。
7.专项检查。拟定下学期9-10周进行。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质量、学生完成质量、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宣传优秀经验做法,督促学院持续改进。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要组织开展学术诚信与论文写作讲座,提升学生毕业论文写作、PPT制作及答辩能力,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并针对2022届论文抽检反馈意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严格查重检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中关于总文字复制比的要求执行,严防学术不端。支持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进一步严格检测标准,从严引导学生树立学术规范意识。
(1)每名学生均有不少于2次的查重机会,如另有需要可向学院申请增加。严禁学生通过其它网站等购买查重,因个人原因造成论文被盗等后果自负。查重检测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学生应在6月7日(第17周周三)前,将指导教师审阅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http://check.cnki.net/pmlc/)检测。初次查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14日(第18周周三)前再次上传系统完成检测。
3.规范答辩要求。各学院要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按照典型答辩和小组答辩的形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典型答辩应对答辩场所进行认真布置,悬挂醒目横幅,摆放委员桌牌。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及全体学生均应参加。小组答辩应参照典型答辩模式进行。
(2)答辩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对答辩要求、评分标准及答辩记录等进行细化统一。
4.严把遴选推优。学校结合各学院专业数、学生数和专业建设水平等设置推优名额,并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同时开展优秀毕业成果展示活动。学院要严格标准,认真遴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1)试点学院应从各专业总评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质量高、成果突出的毕业设计(论文)(五级制成绩推荐“优秀”等级的前1/2、十三级制成绩推荐A、A+等级),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差额评选。由学校统一邀请校内外同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2)学校根据评审中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成绩的符合度对学院评优指标进行调整。如发现学院有把关不严、成果质量不高等情况,将核减该学院下一年度推优比例,并在后期专项检查工作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提高。
三、材料报送安排
1.6月9日(第17周周五)前,报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和详细答辩安排。
2.6月21日(第19周周三)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录入和纸质成绩单报送。
3.6月26日(第20周周一)前,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件3)和缩写稿(撰写示例见附件4)。
4.7月7日(第21周周五)前,报送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管理,推动毕业成果质量提升计划深入实施,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附件:
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操作说明
2.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表
3.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4.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撰写示例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