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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23〕12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4    点击数:    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3〕12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

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共21周,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至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2.2023级新生军事训练计划安排在2023年9月4日-9月17日(共14天),如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2023级理论课程自2023年9月20日4周周三开始安排,2022级、2021级、2020级及建筑学院2019级理论课程教学周为1-19周,全校第20-21周为考试周,全校通识核心课程授课应于2024年1月5日(第19周周五)前结束。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

3.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2023级培养方案维护

1.学校根据各专业2022级培养方案做好2023级培养方案基本数据框架的搭建,各专业应于2023年6月2日(第16周周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2023级培养方案信息维护,包括调整课程设置、修改各模块毕业学分等,并尽快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任务等安排。

2.2023级培养方案正式启用后,各专业应将全部课程信息及毕业学分条件等向学生公开,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号后可自查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同时,各学院、各专业应面向学生做好2023级培养方案解读,做好学生学业指导。

三、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

1.各专业须认真核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全部教学计划,对停开课程进行设置;在“实践专周”中设置实习、课程设计等整周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确定起始周次。

2.填报教学任务时,对实践专周内开设课程,需在“教学班信息”中设置“实践专周任务是否检测冲突”。

3.各学院应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对于未通过学校教学基本技能考核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及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4.各学院应组织开课教师填写双语、全英文、新开课、开新课等计划审批表,开展任课资格审查工作,填报任务时勾选课程标签,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

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教材建设管理要求及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及时开展教材选用工作。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教指委及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等,对新选用教材的内容,所属学院必须进行统一审核,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确保“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率达100%。

6.选用教材确定后,各专业须进行教材任务指定,任课教师通过“教学任务教材指定”录入课程教材信息并提交,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进入学生预定环节。如教材未列入教务系统中,教师应在“新增教材申请”中导入教材信息,再进行教材选用与审核。

7.所有选用教材需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不符合选用要求的,须在开课前进行更换。

四、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20级辅修英语、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21级辅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和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22级辅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法学专业学生于6月份进行报名,根据学生报名修读人数,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为2022级周五9-12节及周六1-10节,2021级周六、周日1-10节,期间不安排主修专业课程教学。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做好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合理搭接。

五、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核对:4月21日(第10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含辅修)填报:4月28日(第11周周五)前;

3.选用教材填报:5月5日(12周周五)前。


              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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